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規定,本市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職工中、夜班津貼的發放標準,中班津貼每人每日不低於5.3元,夜班津貼每人每日不低於10.6元。
對於用人單位不支付或低於標準支付中夜班津貼的行爲,職工可撥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服務電話,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應按照應支付金額50%以上至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非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