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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蔣華全,今天是司法機關對你進行的最後一次提訊,希望你珍惜這次機會,如實交待有關情況。”
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系統,對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現羈押於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蔣華全進行了遠程提訊。
提訊開始後,記者注意到,北京提訊現場的三名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覈法官與遠在泉州的死刑被告人蔣華全的影像同時出現在大屏幕上。
“被告人蔣華全,你看一下,這個黃皮黑邊的筆記本是不是抓獲你時公安機關在你住處繳獲的?”
“是。”
提訊過程中,三名法官與被告人“面對面”,法官們不時將有關證據通過視頻系統展示給被告人,對有關案件事實進行調查覈實,並仔細傾聽被告人的每一句陳述和辯解。
提訊即將結束時,法官鄭重地告知蔣華全:“被告人,我們將把此次提訊的筆錄通過網絡送達給你,如果沒有異議,請你在上面簽字。”
記者瞭解到,基於死刑的極端嚴厲性和不可恢復性,爲充分保障死刑案件質量,最高人民法院把提訊被告人、親聽被告人辯解、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作爲死刑複覈工作的重要內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視頻遠程提訊死刑被告人時同步錄音、錄像。對此,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分析說:“這有利於真實客觀地記錄提訊全過程,有效地促使辦案人員自覺依法辦案、規範司法,同時也有利於通過再現提訊過程,爲以後反覆查看提供便利。”
談到這次最高法院的首次遠程提訊,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是死刑複覈提訊工作的一種新方式。目前,死刑被告人大多分散關押在案發地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提訊被告人必須奔赴全國各地,耗時耗力。
“而採用遠程提訊,既能保證法官‘當面’提訊,查清案情,又省時省力,最大限度提高複覈工作效率。”
但是,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如果辦案法官認爲確有必要,仍然要到案發地看守所提訊被告人。”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遠程提訊利用的是全國法院系統現有的遠程視頻網絡資源。最高人民法院只要與被告人關押地人民法院實現網絡連接後,就能快速便捷地進行遠程提訊,可以大大節約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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