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惲小華遇害前照片 |
去年11月1日,本報曾報道了江蘇中青年首席科學家、南京理工大學教授惲小華被害一案。昨天下午,記者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4月24日下午,惲小華案已一審宣判。五名被告人獲刑。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王超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惲小華曾是南京理工大學電子工程與光電技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該校微波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在遇害之前,他剛剛獲選江蘇省中青年首席科學家。2006年,惲小華接受浙江大學的聘請,成爲該校的博士生導師,並就任浙江加州國際納米技術研究院的納米電子平臺首席科學家。在杭州,他還與人合開了浙江中微科電子集成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王超爲該公司總經理。2007年9月12日,惲小華教授在浙江大學華家池校區民主館遇害。案發後,杭州警方先後抓獲殺害惲小華的犯罪嫌疑人王超、姚才利、胡肖劍、宋軍宏、周盾等五人。
據記者瞭解,在宣判之前,該案已經過兩次庭審,一次爲刑事審判,一次爲民事審判。由於民事審判花費時間較長,所以拖延至今才宣判。4月24日下午3時,該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宣判。據一位旁聽者介紹,雙方親屬到庭旁聽,惲小華生前所在的南京理工大學也派人旁聽了判決,開庭還不到一個小時即告結束。
法院最終判決如下:被告人王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胡肖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姚才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宋軍宏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周盾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五名被告人中,只有王超當庭表示將會上訴。
據瞭解,判決書對王超的殺人動機並無過多解釋,只稱報復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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