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對天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的指導,確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得到合理改善,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全面發展,市政府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精神,按照建設部《關於印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天津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2008—2012年)》。
本規劃是今後5年解決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基本依據。本規劃適用範圍爲全市行政區域,適用期限爲2008年至2012年。
該規劃目標:以城市低收入家庭爲對象,進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一)擴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覆蓋面。自2008年起,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租房補貼範圍,累計使6.8萬戶家庭受益;將實物配租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孤、老、病、殘家庭,累計使2000戶非拆遷家庭受益。
(二)完善經濟租賃房制度,降低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提高補貼標準,累計使7000戶拆遷低收入家庭受益。
(三)提高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能力,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量。自2010年起,將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擴大到非拆遷家庭,累計建設620萬平方米,使10萬戶家庭受益。
(四)建設限價商品住房,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條件。規劃期內,累計建設限價商品住房750萬平方米,使10萬戶家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