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風吃醋捅錯人
晚報訊23歲的張某與女友的前男友嚴某爭風吃醋,卻將嚴某的朋友劉某捅成重傷。昨天,虹口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事情發生在2007年8月20日凌晨2點,當時張某與女友徐某在曲陽路某網吧上網,徐某的前男友嚴某打來電話。張某聽見了,以爲女友要跟前男友重歸於好,非常氣憤,當即通過手機警告對方不要再騷擾徐某。
張某從女友那裏得知,嚴某可能住在他的一位姓劉的朋友那裏。當日凌晨5點30分,兩人來到了劉某的家中,劉某說不知嚴某去了何處。醋意正濃的張某,用刀猛刺劉某的腹部,導致其小腸破裂,構成重傷。
2007年12月18日,張某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拘留,並於2008年1月28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起訴。
□記者 範獻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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