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4月30日電(包蹇樑志明)利用一些公司畏懼行政部門的心理,有些居心叵測的人專門冒充稅務、海關的工作人員,以學習政策法規的名義,向公司兜售劣質盜版圖書,從中牟利。日前,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唐春苗、陳冬生等七名罪犯以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唐春苗、陳冬生等七人出生於湖南,在老家時聽說在上海“賣書”錢很好賺,便於去年先後來到上海,購買了假髮票,租借了房屋作爲“工作場所”。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瞭解到一些公司的信息,分別冒充稅務、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方式與這些單位取得聯繫,謊稱有政策法規的培訓資料,需要他們組織學習。這些公司以爲是行政主管部門,不敢得罪,便同意購買這些書籍。被告人唐春苗等人從小書店內以很低的折扣購進劣質書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與稅收優惠政策減免標準及納稅籌劃案例實務全書》及《最新財務規範化管理與會計準則應用及國際通用標準實務全書》等以全價銷售,被告人分工合作,有專人將書送至這些公司。一套書都要花費幾千元。2007年9月至同年10月間,被告人兩兩配合,一人聯繫,一人送書。共騙得被害單位人民幣17000餘元。
長寧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唐春苗、陳冬生等七人爲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進行詐騙,其行爲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法均應予懲處。七名被告人在庭審中自願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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