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前阿富汗援助協調機構發表的一份報告,在過去6年中,西方一些國家未能向阿富汗提供所承諾的100億美元非軍事援助。美國曾承諾在此期間提供104億美元,但截至目前只支付了50億美元。歐盟委員會和德國提供了不到2/3的承諾援助金額。有的國際金融機構也只兌現了承諾的一半。這些事實表明,西方一些國家對阿富汗的援助確實是口惠而實不至。
儘管報告將援助沒能足額到位的部分原因歸咎於阿富汗方面,諸如安全狀況糟糕、政府腐敗嚴重等等,且不說這些問題究竟會在多大程度上妨礙阿富汗接受外援,難道西方一些國家因此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責任?
毫無疑問,作爲施援方,一些國家理應承擔施援不力的主要責任。姑且不說別的,倘若那些自詡“人權衛士”的國家真能像其所標榜的那樣去關心阿富汗普通民衆的人權,那麼,它們曾經公開承諾的援款斷不至於大打折扣,阿富汗的民生現狀也不會如此凋敝、悽慘。
在援阿方面一些國家的言行不一,又一次提醒世人:對於那些慣於誇誇其談的國家,既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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