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面有人”說三次騙了64萬
當中介幫人辦理探礦證 3次瘋狂詐騙64萬
詐騙手段相同並稱“自己上面有人”
曾經在哪裏做過工程,認識很多某省廳等單位的領導,可以出面幫忙辦理探礦手續……這些都是他編造的謊言。其實,今年38歲的郭某沒有正當職業,甚至連固定住處都沒有,但他出言:“我上面有人。”他正是利用這句話3次騙得64萬元。今年3月28日,當郭某在對第三名受害人實施詐騙時,被盤龍公安分局新迎派出所民警抓獲。昨日,記者從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獲悉,嫌疑人郭某已被刑拘,這一跨越1年多時間的詐騙案成功告破。
給15萬塊
幫忙辦理探礦手續
2006年9月,50歲的畢先生一次去參加朋友組織的酒會,酒會上,他認識了郭某,閒談中,郭某瞭解到畢先生想做礦產方面的生意,於是,郭某說他曾經做過工程,和某省廳等單位的相關領導都很熟,他出面可以幫忙辦到國家從2005年就已停辦的《探礦證》、《採礦證》等,而且手續可以一次性辦理齊全。眼見這位朋友可以幫到自己,畢某眼前一亮,於是,兩人便開始了頻繁的交往和聯繫。
經過雙方一番討價還價,兩人最終簽訂協議書,協議中約定,郭某爲畢某辦理《探礦證》等相關手續,而幫忙辦理手續所需給領導的“好處費”以及給郭某的辛苦費等,畢某需支付共計15萬元。同時,協議書上還明確標註辦理《探礦證》的地點在雲南省金平縣。
雙方簽署協議後,郭某專門帶着畢某來到金平縣,郭某還組織了一場飯局,找來當地某人大副主任與畢某見面。隨後,郭某還帶着他們倆去金平縣的一座山上,說:“這裏就是你探礦的地方了。”當天,郭某花了幾千元錢請挖土車和做相關土質含礦量檢測的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開採探測,結果一切都很正常。畢某當場拍板:“我就看上這礦山了!”回到昆明,滿心歡喜的畢某將15萬元放心地交給了郭某。
再次檢測
卻被告知“非法開採”
2006年11月,證件還沒辦下來,畢某再一次去了金平縣,他帶着檢測人員本打算再對進行探礦的地方採土質做一次檢測。可是檢測人員在開採時,卻被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相關人員制止了,理由是他們在進行非法開採,國土資源部門的相關人員並且告訴畢某,這個地方早就有單位辦理了相關的探測和開採的證件。
於是,畢某立即找到上次郭某介紹的那位當地某人大副主任,但結果卻讓畢某大吃一驚,人大副主任更是一頭霧水。他說:“郭某曾在金平縣做工程的時候和我認識,但這次是郭某打電話給我,說是有人要來搞礦產投資,他有招商引資任務,所以大家約出來見了面。”
畢某覺得事有蹊蹺,於是打電話質問郭某,郭某解釋說肯定是哪個環節出了點問題,承諾給自己一點時間,他一定給畢某交代,並讓畢某不用擔心。可過了幾天,畢某再次撥打郭某的電話卻再也聯繫不上了,電話也一直處於“停機”狀態。此時,畢某始終找不到郭某,才驚覺自己已經被騙了。於是,2006年11月28日,畢某向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了案。
相同手段
朋友26萬打水漂
據辦案民警介紹,畢某是第一個報案的受害人。幾個月後,第二名受害人陳某也來報案。經過警方瞭解,這位來報案的陳某是畢某的朋友,畢某還是通過陳某認識的郭某。陳某也報案稱,當時郭某向他承諾辦理《探礦證》等相關手續,但起初收了10萬元後,郭某說辦不了,不過可以爲已經過期的《採礦證》辦理延期手續,於是,雙方又約定辦理《採礦證》。之後,郭某又以各種藉口向陳某索要錢款。直到畢某發現被騙打電話給他,陳某才懷疑自己也被騙了。郭某卻早已“人間蒸發”,此時陳某也已被騙26萬元。
警方進入調查,發現郭某登記的住址早已改變,而且他本身也居無定所,警方也一直無法查到郭某的下落,因此,2007年5月,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將郭某列爲公安網上的追逃對象。
再次接報
正在騙人時被拿下
2008年3月28日,盤龍公安分局新迎派出所接到報警,報案人林某稱其同學的哥哥說他可辦《採礦證》,前前後後收了他23萬元的手續費等,但相關證件卻一直拖延,林某懷疑對方是在敷衍自己,而且很可能自己被騙了。據調查,該同學的哥哥正是之前詐騙畢某和陳某的郭某。
於是當天下午,林某約對方出來面談,而此時,新迎派出所的民警早已在某茶室裏進行了嚴密的布控。當郭某出現時,民警在茶室內將犯罪嫌疑人郭某當場抓獲。經過審訊,民警確認嫌疑人也正是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網上追逃的對象郭某,於是,該案件移交官渡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他根本不認識什麼人大的領導,因爲以前做過工程,知道國家已停辦《探礦證》和《採礦證》等相關手續,但市場上仍然有很多人想通過各種渠道辦理,於是,他藉此機會便以此爲名策劃了一起起詐騙行動。
民警介紹,目前只查證這3起案件,如果還有受害人被郭某以此種名目和手法騙過的,請儘快撥打電話0871-7190120報案登記。
本報記者吳念
(責任編輯: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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