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聯合國5月3日電(記者王湘江劉歷彬)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旨在全面保護殘疾人權利的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3日正式生效,全球約6.5億殘疾人的權利從此將以國際公約的形式受到保障。
《殘疾人權利公約》在歷經5年談判進程之後,於2006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獲得通過,成爲國際社會在21世紀通過的第一個人權公約。
《殘疾人權利公約》自2007年3月30日開始開放,供聯合國會員國簽署,當締約國達到20個時即正式生效。牙買加是第一個正式批准該公約的國家。今年4月3日,厄瓜多爾正式批准公約,成爲第20個締約國,公約開始進入30天的自動生效程序。截至目前,已有127個國家簽署了公約,其中25個國家正式予以批准。
《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其核心內容是確保殘疾人享有與健全人相同的權利,並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從而能在獲得同等機會的情況下,爲社會作出寶貴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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