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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泉縣烽火鎮新莊村的王備戰15年前被涇陽縣涇橋派出所民警毆打後死亡。15年來,其親屬多方奔走為其討說法。昨日,三原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開庭,對兩名民警張忠義、靳小明涉嫌刑訊逼供罪進行審理。
三原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2年12月30日晚,涇陽縣涇橋派出所民警張忠義、靳小明與合同民警李權民(在逃)、張忠濤(在逃)、李奇、劉小良等人,按照涇橋派出所所長張月興安排,在本縣橋底鎮等處進行搜捕行動。次日凌晨2時許,在涇陽縣太平鄉開堡村村口處,發現一輛載人三輪車,即將該車擋住。審查中,張忠義、靳小明、李權民、張忠濤等人對三輪車上乘坐人王備戰進行毆打,隨後將王備戰、司機杜志軍及另一乘車人王三保帶回派出所,並辦理了拘傳手續。12月31日上午,王備戰在接受審查時喊叫肚子疼。1993年1月1日中午,該所派人叫來了個體保健員胡某給王備戰治療。1月3日,王備戰病情惡化,派出所將其送往涇陽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咸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王備戰屍檢結論為腸破裂引起彌漫性腹膜炎合並中毒性休克死亡。
此案經涇陽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咸陽市檢察院指定三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三原縣人民法院於昨日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三原縣檢察院主控官宣讀了起訴書,並宣讀了兩被告人在檢察機關的多次供述和證人證言,隨後控辯雙方圍繞案件是否過追訴時效、刑訊逼供罪是否成立和證據是否充分三個焦點進行辯論。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進行當庭宣判,待合議後擇日宣判。庭審中,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王備戰的母親陳鳳琴和孫女王某提出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誤工費等共計269377元,雙方都同意在本周四進行法庭調解。
為給死去兒子討說法老母親艱難奔波15年
『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為死去的兒子討個說法,把凶手繩之以法!』已經68歲的陳鳳琴憑著一種堅定不移的信念,15年來多方奔波,最終將刑訊逼供致死兒子的嫌犯送上審判法庭。
死者王備戰的母親陳鳳琴說,1993年兒子在涇橋派出所死亡後,當時涇陽縣公安局和她們家就兒子的安葬和撫恤達成協議,在這份死亡責任協議上寫著:王備戰死亡一事,雙方本著尊重事實,依法辦事的原則,待有關結論作出後,由有權處理機關依法處理。可是,等兒子安葬後,陳鳳琴就再也沒有得到任何答復。陳鳳琴說,雖然事發時她沒有在現場,但是當晚與兒子同行的同村伙伴王三保、杜志軍向她說出了事情的真相:事發當晚,他們開車從阡東返回時,在開堡村碰見涇橋派出所的警車,警察下車後用手槍指著他們的頭,先是搜身,接著單獨審問,見三人說法不一致,就對王備戰和王三保進行毆打。到派出所後,王備戰和王三保再次遭到毆打。王備戰在死亡的前一日就小便失禁,並一直喊肚子疼,喝不進去水,曾給王三保說他不行了。
弄清兒子死亡真相後,陳鳳琴更加堅定了為兒子申冤的信念,她懷抱著王備戰僅幾個月大的女兒一趟一趟地往涇陽縣公安局跑。公安局的人告訴她,這個案子已不歸他們管,應該去找縣檢察院。到了縣檢察院,那邊又告訴她,是公安局的人打死了人,應找公安局。陳鳳琴說,從事發到2005年7月的這13年間,家裡人往涇陽公安局和檢察院跑了不下100次。
2005年7月29日,陳鳳琴終於等來了涇陽縣檢察院給她的兒子的屍檢《告知書》。陳鳳琴拿著屍檢結果,奔波於咸陽市政法委和檢察院之間。王備戰的姐姐給省政法委領導寫的反映信也引起了有關領導重視,咸陽市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郭中秋作出指示,要求徹底查清事實,嚴肅處理責任人,涇陽縣政法委也組成督查組多次到縣檢察院、縣法院督辦案件,終於使這起案件在15年後重新依法啟動。
在審判大廳外,陳鳳琴指著孫女感慨地說,當年兒子出事時,她還是個嗷嗷待哺的嬰兒,如今都已經16歲了。好在長達15年的上訪今天終於看到,嫌疑人被送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