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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司法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天津市司法局與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協商,決定采取措施進一步放寬殘疾人法律援助條件,體現對殘疾人法律關懷,並依托街鄉鎮司法所在全市范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團基層單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方便殘疾人接受法律援助。
據了解,這些措施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0%的殘疾人便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並不受案件范圍的限制。2、各區縣殘疾人聯合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設立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3、各區縣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原則上在各區縣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個別區縣如經費確有困難,可由該區縣殘疾人聯合會向市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經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同意後,辦案補貼在市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4、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准暫定為每件700元。5、符合《法律援助條例》和《天津市法律援助工作若乾規定》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其辦案補貼由各法律援助機構支付。
為方便殘疾人法律援助,天津市司法局還依托街鄉鎮司法所已在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6個,在社團基層單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8個,初步形成以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為主導、以社會法律援助組織為補充的法律援助組織網絡,並組成由專職法律援助律師、社會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社會志願者共同組成的法律援助隊伍為殘疾群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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