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管部門了解到,6月1日至9月30日,天津市開展為期4個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屆時,交管部門通過加強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監督檢查,嚴防非法運危車輛進入本市。
據了解,本次集中整治行動重點為,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超速行駛、低速佔道行駛、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和無證運輸、不按運輸通行證注明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不按規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等交通違法。整治中實施3條措施:一是6月1日至20日,各區縣交管部門核查轄區從事運危企業、車輛和駕駛人並登記造冊,進一步完善運危車輛管理檔案;二是6月21日起,交管部門會同各區縣安監、交通等部門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落實安全制度、所屬人員安全教育,對安全責任制不健全、安全隱患多、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超標企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規定實施處罰;三是交管部門會同各區縣交通和消防等部門分期分批集中教育培訓運危車駕駛人和押運人員;四是以紅旗路、西青道、外環線、103國道、205國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等19條道路為重點,每條道路設2處整治點位集中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違法;五是交管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審批和監管,凡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准購證和運輸資質等證明不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超過法定期限、駕駛人在上一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等一律不予核發通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