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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結合該區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規律,努力實現工作機制的創新。2007年初,該院建立了『黃』、『橙』、『紅』三級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兩起搶劫案促成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
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是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在實際辦理案件過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出來的。2006年底,該院在辦案中發現,短短一個月內,有兩起團伙搶劫案件中,竟有6名犯罪嫌疑人來自同一所中學,這引起了辦案人員的高度重視。
通過對這兩起案件基本案情的分析,他們了解到這類案件帶有以下鮮明的特征:團伙作案、搶劫的對象都是他們身邊的同學、而動機只有一個,那就是身上的錢不夠花了。在訊問中,當被問到『是否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時,這些孩子的回答很簡單,『知道』。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他們的表情顯得非常不以為然,他們遠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這樣的情形讓辦案人員感到極大的懮慮: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的後果?
帶著這種困惑,辦案人員走進這所學校,展開了全方位深入的調查。他們發現,這些孩子大都是利用中午或下午放學的時機結伙搶劫的。學校在對學生的管理上存在著一些空白和漏洞:學校對學生的品德和法治教育工作重視不夠;對差等生的管理、教育針對性不強。然而恰恰是這部分學生由於缺乏有效管理,思想又正處於極不成熟的階段,再加上某些不法分子或者同伴不良的影響和教唆,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通過調研,該院認識到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是做好犯罪預防工作是最關鍵的一環。
另外,辦案人員通過走訪區預防青少年犯罪辦公室、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發現,雖然有關部門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非常重視,而且也采取了一些舉措,但由於對當前未成年人犯罪情況缺乏了解、信息滯後,造成教育和預防工作往往是隔靴搔癢,成效並不理想。檢察機關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轄區內未成年人犯罪的全面情況,而且在直接接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有條件深入分析導致他們犯罪的各種主客觀因素,及時發現社會各層面中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癥結,如果能夠將這些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警示,有針對性地督促、協助整頓,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於是,該院組織人員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
『預防為先』的黃橙紅三級發案預警機制
『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貫徹了『預防為先』的工作理念,深化了『未檢』工作專門機構的犯罪預防職能,符合『預防為本、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該預警機制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對區內學校(包括初高中、職校、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犯罪的預警監控,二是特定場所(主要是網吧、臺球廳、歌舞娛樂等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發案預警監控。通過定期對受理審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統計分析,根據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發案率和個別場所的發案情況,設立黃色、橙色、紅色三級發案預警機制,向發案學校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以檢察建議的方式發出『預警通知書』。
對於一個年度內發案兩起或者涉嫌犯罪學生人數達兩人以上的學校,檢察院將發出《黃色預警通告書》,函告其案件涉及的犯罪原因及相應的整改建議,希望學校能夠找出原因並積極采取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和教育。
對於一個年度內發案3起,或者學生涉嫌犯罪人數達3人以上的學校,或接到檢察院《黃色預警通告書》後同一年度內再度發案的學校,檢察院將發出《橙色預警通告書》,並走訪學校了解法治教育現狀和學生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環節,督促該學校加強教育,並可將相關情況函告學校直屬上級——河北區教育局,借教育局一票否決機制敦促學校采取整改措施。
對於接到檢察機關『橙色預警通告』後同一年度內再度發案的學校,該院將向學校發出《紅色預警通告書》,除采取黃色、橙色兩級預警整改措施外,須將有關情況函告該區教育局、區預青辦、區綜治辦共同督辦、考察整改情況,督辦期為一年。同時,在該校設立『未成年人法治宣傳站』,指派乾警進入該校開展法治宣講、法律諮詢等工作。
發案學校未再次出現學生犯罪
2007年盛夏的一個中午,五個少年溜出河北區某重點中學的校門,游蕩在街頭巷尾。他們正在為醞釀好的搶劫犯罪尋找『獵物』,校服下還藏著凶器。就在這天中午,他們連續搶劫5起,而且毫無罷手之意,幾天後再次作案時被公安機關抓獲。事隔半年,又有一群少年結伙作案,參與搶劫的嫌疑人中再次出現了這所重點中學的學生,而且搶劫的對象就是該校學生。這麼短的時間裡,一所重點中學的6名學生相繼犯罪,看來問題不小,辦案人員立即把這一情況向院裡匯報。
檢察官經過分析後認為,雖然這些學生犯罪有他們自身的原因,但學校對落後生缺乏關心,對學生課外活動的正面引導不足也是原因之一。雖然該校比較重視德育教育,也設有基礎法治教育課程,但由於教育活動不夠深入、靈活,效果並不理想。這種情況如果不及時整頓,難免再次發生類似的悲劇。
針對這一情況,今年2月29日,在學校開學之際,河北區檢察院向這所學校發出了首份《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黃色預警通告書》,指出學校在教育管理上的不足,建議該校加強對學生的法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時關注和矯正不良行為,並在一個月內將整改結果告知檢察機關。該校領導對此非常重視,及時進行了整改,對學生加強了法治教育,建立了學校和家長協調溝通機制,並邀請檢察院派員到校以案釋法,宣講法律知識。通過預警機制和校方的努力,該校至今沒有再次出現學生犯罪現象。
該預警機制的建立和實施,得到了河北區團委、綜治辦、教育局、文化局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該區教育局德育科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檢察機關建立的這種『未成年人刑事發案預警機制』,是一個發動社會對青少年犯罪齊抓共管的有效機制,對學校加強對學生教育和管理也是一個有力的促進。
3月24日,河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玉良在接受采訪時說:『近幾年審查批捕和起訴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佔較大比重,而且有不少是在校的學生。發案預警機制的建立,是我們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一個探索,在實施過程中,肯定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們要不斷總結經驗,充分依靠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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