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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已於6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限塑令』實施第一天,記者走訪了西寧市內的許多超市、商場和書店,發現一些商家執行『限塑令』有捨本逐末、流於『收費』形式之嫌。
『限塑令』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根本目的在於通過收費手段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喚醒人們的環保意識,而不僅僅是為了單純的『收費』。
在記者采訪的超市、商場、書店,商家對於規格不等的塑料袋每個收取0.1元至0.3元不等的費用,同時大部分地方都有環保型的無紡布袋出售和購物贈送,但多數消費者選擇了購買塑料購物袋,而不是購買環保型購物袋或自備購物袋。這說明,長期以來消費者使用塑料購物袋,已經成了一種消費習慣。要改變這種習慣,非短時間能夠見效,也不能僅『收費』一種辦法。
就目前情況來看,大多數商家執行『限塑令』是比較認真的,不存在『縮水』問題。但在不少消費者眼裡,『限塑令』幾乎成了『收費』的代名詞,這一現象值得關注和思考。市民宋金鴻認為,主要原因是各商家提供的環保型購物袋太貴,動不動五六元甚至更多。商家應該主動讓利於消費者,提供價格低廉的環保型購物袋,而不是把塑料購物袋由『免費』改為『收費』了事。
當然,減少塑料購物袋的使用,絕不是商家單方面的責任,消費者也需增強環保責任感,盡量自備購物袋、購物籃,同時還需要科研工作者努力研制物美價廉的環保型購物袋,方便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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