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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6月3日,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開庭,審判長荒木美穗宣布對違反日本《勞動標准法》、讓中國實習生超時勞動的和歌山縣紀之川市一家服裝廠經營者古野太久磨(62歲)判處有期徒刑半年,緩期3年執行。
審判長荒木美穗在敘述判決理由時指出:『古野太久磨故意歪曲運用政府的外國人研修技能實習制度,從中牟取大量利益。』
判決書還指出,古野太久磨去年1?10月在其經營的服裝加工廠內強迫中國實習生從早晨到深夜從事超標准勞動,但僅支付了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准的每小時200日元加班費。此外,該被告還在自己擔任理事長的針織協會內,提出僱傭華人從事超時、低薪金勞動的具體建議。事發後還極力銷毀證據。(黃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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