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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精神和市委《關於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意見》,加強權力部門制約監督機制,日前,市公安局通報了個別民警違法違紀的案例,就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專門部署。
近年來,市公安局黨委始終把民警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教育廣大公安民警,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對法律負責、讓人民滿意的宗旨,大力弘揚熱愛人民、忠於法律、公正廉潔、英勇善戰的天津公安精神,不間斷地開展反腐倡廉專項教育,努力打牢全局民警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但是仍有個別意志薄弱者利用手中掌握的執法權、管理權、審批權,以身試法,牟取非法利益。市公安局黨委堅持從嚴治警的方針,予以了及時懲處。
最近,市公安局緊密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采取過硬措施,強力遏制利用職權牟取不當利益、嚴重敗壞公安機關形象和聲譽的執法腐敗問題。這些硬措施包括: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設立《天津市公安局執法執紀『高壓線』》,一經觸犯,無論是誰都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領導實行一崗雙責,下管一級,上追一級;出臺《天津市公安局警務公開工作辦法》,在非涉密范圍內向社會全部公開,實現『陽光作業』;公安刑偵、經偵、交管、消防、戶政、治安、出入境、預審監管、經保、文保、公交等權力部門的重要崗位,定期輪崗交流;各級公安機關定期向群眾匯報工作,讓群眾進行測評,由上級主管部門對執法民警進行考評,實行『督考一體化』,與民警的職務晉昇獎懲掛鉤;不定期召開關於隊伍建設的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匯報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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