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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宣布,英特爾因涉嫌阻止計算機公司使用競爭對手產品,並提供回扣的行為,違反了韓國《公平交易法》,被判繳納260億韓幣(約1.8億人民幣)罰款,並責令改正。對此,英特爾表示非常失望。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2002年5月,英特爾和三星電子達成了停購競爭公司AMD的處理器並提供回扣的協議。調查顯示,三星電子於2002年第四季度至2005年第二季度期間,從購買英特爾處理器中每季度獲得平均260萬美元的回扣。此外,英特爾還在2003—2004年期間要求韓國第二大計算機生產商三寶電腦,在電視購物銷售采用英特爾處理器的電腦,並提供回扣。英特爾2003年9月還利用市場領導權,阻礙三寶電腦在韓國推出AMD臺式電腦裝載64位處理器。為此,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英特爾總公司和英特爾韓國公司處以260億韓幣罰款並下令整改。
在韓國計算機處理器市場中,英特爾2001至2005年的市場佔有率平均達到91.3%,而AMD同期平均只有8.4%。這一市場份額遠遠高於英特爾同一時期79.6%的全球平均佔有率。
對此判罰,AMD中國公司未發表任何評論。英特爾中國公司發言人表示,英特爾認為,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做出判決時忽略了一些事實,因此接下來英特爾將重新審查該案件的某些細節,再做出是否上訴等下一步決定。
2005年6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就開始對英特爾在韓國的市場營銷和折扣模式展開調查。此前英特爾在日本和歐盟也遭到了類似的調查,日本已判定英特爾存在不正當競爭。2005年6月28日,AMD公司以『英特爾采用非法手段阻止計算機廠商購買AMD處理器』為由,在美國對英特爾發起訴訟。(王京)(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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