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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橋區人民法院在辦理涉及地震災區執行案件中,開通執行綠色通道,為申請人四川英傑電氣有限公司追回執行款6萬餘元。
4月底,該院接受四川旌陽區人民法院委托執行的四川英傑電氣有限公司訴天津市某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要求被告支付人民幣6萬餘元。接到委托後該院組織執行員到被執行人處開展工作,執行期間,5月12日四川發生8級地震,受災嚴重。該院領導考慮到本案涉及地震災區企業利益的特殊情況,對該案十分重視,親自掛牌督辦此案,並立即開通執行綠色通道,要求執行庭組織精乾力量,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追回執行款。工作初始,被執行人天津市某有限公司以經營困難,無執行能力等種種理由推托,使得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這種情況下,執行庭張育法官千方百計聯系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堅持用情理感化與法律威嚴震懾相結合的方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采取多種措施要求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到5月15日晚終於將全部案款執行到位。
由於災區的通訊不暢,院長要求有關人員立即與申請人聯系,該院行政科許鳳喜科長經過多天的不斷聯系,終於在21日與申請人取得了聯系。截止發稿時,紅橋區人民法院已將案款匯至四川德陽英傑電氣有限公司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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