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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大量奧運物質順利進出天津港口岸,根據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按照『特案特辦、確保便利』的原則,該院積極研究部署,最大限度的為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進出境人員和物資提供訴訟便利。並制訂保障奧運立案綠色通道的方案,明確立案人員要加強六個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掌握涉及奧運物資海上運輸的一般情況。熟悉經由海路進出境奧運物資的種類、運輸方式、運輸環節和涉及部門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在諮詢、立案手續方面要做到加速審核、快速通過。對進出境的奧運物資發生與海上運輸有關的海事糾紛,如貨物錯運、貨物破損、貨物丟失等,設立立案綠色通道,實行特案特辦,提供24小時立案、保全等全天候服務,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情況。
三是在扣押貨物的保全措施方面,對已經到達口岸的奧運物資一律不予扣押;已經扣押事後知曉的憑有效擔保和北京奧組委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先放行,後補辦相關手續。
四是在訴訟費用方面積極落實減免緩政策,對涉及奧運物資運輸的案件,一律緩交訴訟費,並在最後結算時給與不少於50%的訴訟費優惠政策。
五是由庭長親自審理和執行涉及奧運運輸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立案庭督促和協調審理、執行的有關過程,及時有效地予以解決,同時注意不影響奧運期間社會秩序的穩定。
六是對於安保工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等其他工作,按照第一接待人員工作制,及時與公安、海關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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