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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公交電車公司首次新鮮出爐了《鄭州公交夏季女性乘車提醒》。對於女性來說,穿高於膝蓋的裙子乘坐公交車時,有兩處“危險座位”最好不要選擇,而穿低胸裝則不要站在後門附近。(《東方今報》)
這些提醒或建議,體現了公交公司對乘客的關心,現在公交車事故頻發,都像這樣爲老百姓操心,悲劇會少發許多。相關話題對各個城市的公交都有借鑑價值。但是,公交騷擾長期不能解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公交車超載嚴重,乘客根本無法選擇自身的處境。說後門不安全,可是前面的人會把你擠得東倒西歪,你無從躲避。說前門不安全,又說更多的地方不安全,其實只要不法之徒敢下手,在公交車的任何一個部位都不安全。
事實上,車廂性騷擾多發主要是缺乏一個嚴厲而有效的處置機制。前年,禁止性騷擾寫入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但是對於隱蔽場所的性騷擾,法律也無能爲力,因爲採集證據太難,而法律的規定對於車廂性騷擾又不很具體。有人建議,車上乘客多時,擠在人羣中感覺胸部或臀部有“手感”時,一定要敢於果斷抓住“鹹豬手”,並大聲呵斥,或用鞋跟猛踩對方的腳。但這樣一來容易引起說不清的糾紛,二來也容易被不法之徒倒打一耙。
很顯然,等法律完善起來需要時間。但是,目前可以做更具體的事情,就是:一、在車廂安裝攝像頭,負責採集證據、威懾不法分子。二、大力推動實現真正的“公交優先”,通過路線的優化、車次的保證、服務的提高,大力解決車廂擁擠問題,當車廂乘客的密度降低,甚至一人一個座位,不法分子的機會豈不是爲零?(江蘇李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