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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6月1日至今,交警塘沽支隊對轄區內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集中整治,經過半個月的治理,共查獲各類違法行為13起。
為了確保不發生由交通運輸事故導致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和群死群傷事故,交警塘沽支隊開始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超速行駛、低速佔道行駛、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還將整治無證運輸、不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不按照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等違法行為。
在集中治理的同時,支隊還提示駕駛員,自7月1日至10月10日,塘沽部分區域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與生產生活相關的危險化學品(如汽油、氧氣、液氯等)需持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開具的證明,經交管部門批准後,按照指定路線,每天0點至凌晨5點進入禁行區域。
支隊介紹,塘沽區、開發區、保稅區內的禁行道路包括:海河北側堤岸、新胡路、津塘公路(新胡路-新北公路段)、新北公路(津塘公路-河北路段)、河北路(新北公路-寶山道段)。寶山道第五大街跨線橋(河北路-第五大街跨線橋)、渤海路(第五大街-東海路段)、東海路、臨港路(泰達大街-新港四號路段)、臨港立交橋、海河大橋、機場街(新港三號路-新港船閘段)。渤海石油路范圍內道路(不含新北公路的津塘公路-河北路、東海路、臨港路、臨港立交橋)及河南路。開發區西區的新環東街、新環北街、新環西街、新環南街、新環南街范圍內道路。保稅區全范圍內道路及京門大道(東海路-天津港五號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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