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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兩點,38歲的外地男子闖入一女子家中,持刀威脅將女子強姦,而隔壁房間裏還躺着她酒醉的男友。不僅如此,兩年前,此人還曾準備對一名騎自行車的女子實施強姦,未遂後“順”走了被害人的揹包。
凌晨持刀入室強姦
王紅的爸爸在外地工作,由於她媽媽去看爸爸了,王紅就把男友叫過來陪她。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11點多,吃過晚飯後,由於男友喝了很多白酒,就去王紅家的大臥室睡覺了。
大約晚上12點多,王紅聽到家裏的座機響了。王紅接通電話後,是一個外地口音的男子,上來就說:“是王紅嗎?你父親給你從外地帶了點東西,一會兒你到樓下來拿一趟吧。”
大約凌晨2點多鐘,電話又響了:“你下來吧,拿東西。”
王紅穿好衣服後,沒關房子的大門就下樓了。但是並沒看見人,在樓下轉了2、3分鐘後,王紅回家了。
一進家門,王紅就看到廚房陽臺的燈打開了,於是她就走了過去。當她走到廚房時,一個人突然從陽臺裏站了起來。
“我當時就坐在了地上。這個人戴着頭套,手裏拿着一把刀。”王紅說,她當時喊了一聲男友,但是他沒聽見。這個男子見狀,拿着刀說:“別把那屋裏的男的鬧醒了,再動弄死你。”說着,男子將她拽到小臥室,關上門後,將他的頭套戴在了王紅的頭上,“當時只露着嘴,什麼也看不見,然後他又用繩子把我的手捆上。”王紅說。任其怎麼反抗,這個男子還是把她強姦了。事發後,王紅哭着把睡得迷迷糊糊的男友叫醒,報了警。
經查,這名男子叫王強,曾經因盜竊被勞教過,也曾經因搶劫被判過刑。那麼,他是如何知道王紅家的電話號碼和她的姓名的呢?原來,王強在王紅家所在的小區租房已經有幾年了,有時他會到門衛室去理髮,而在門衛室桌子上的玻璃板下,就放着小區各戶的電話號碼。
企圖強姦孕婦未遂
除了此次作案外,法院查明王強還曾經企圖強姦一名孕婦,但由於受害人掙脫並及時報警而未遂。
2005年7月的一天晚上7點左右,孫麗騎自行車去上夜班。當她騎到一條土路上時,王強突然從路邊躥出來,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邊說“別喊”邊把她拉到路邊,並用揹包帶將孫麗的手捆上。孫麗對王強說:“你要錢我可以給你錢,你要嫌少我打電話跟家裏要。”
但是,正說話時,王強用毛巾蒙在了她的臉上,當時孫麗不停地央求:“大哥,我有一個月身孕了。”但是王強卻說:“別動,想活命嗎?”當時她就嚇得不敢說話了。當王強站起來好像要找什麼東西時,孫麗趁機掙開被捆住的雙手,拉下矇眼睛的毛巾拼命地跑,跑了幾步就看見一個40多歲的男子騎自行車過來,孫麗馬上攔住他:“叔叔,救救我。”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報警後,孫麗才發現她的揹包不見了,包裏還有1000元錢。
已經形成完整證據鏈
東麗法院審理後認爲,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和照片、DNA鑑定結論,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能夠相互印證王強在兩起案件中實施了強姦和盜竊行爲,因此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半,並處罰金1000元。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