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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具店被投訴20多次,經營者卻遲遲不予解決,甚至停用電話號碼玩『失蹤』,好在商廈啟動先行賠付的措施,確保了消費者權益。
姜先生在塘沽新洋世紀商廈內購買某品牌家具一套,安裝後發現,衣櫃層板、地櫃滑道等有多處損壞,當即要求家具經營者給予更換維修,卻被無故拖延近2個月,姜先生無奈地投訴到了塘沽消協。經查,新洋商廈與該品牌家具之間為租賃關系,由於不按時付租金,投訴量多,1個月前已經被退租。對於消費者提出的維修要求,商廈當場撥通了家具經營者的電話,經營者承諾一周內上門維修。然而經營者不僅沒有按約定上門維修,還將使用的電話號碼停用。消協經研究決定,動用商廈承諾的先行賠付保證金,姜先生獲得了500元賠償金。
這起糾紛解決後,塘沽消協又陸續接到了20起投訴該品牌家具的案件。除售後維修的問題外,大部分涉及逾期不交貨。塘沽消協與商廈均動用先行賠付保證金給予快速解決,賠償金額高達3萬餘元。據了解,入駐新洋商廈時,商戶需交納1萬元保證金,用於租期屆滿後一年內(『三包』期)的售後賠付。如果賠付金額超過了1萬元,便由商廈先行賠付後向應承擔的商戶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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