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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自來水公司原經理米瑪,在日喀則市曾是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人物。人們對他有著不同的評價和認識:有羡慕他花天酒地、花錢辦事擲地有聲的;有痛恨他揮金如土、視國有資產如私有的……但有一點是一致的:米瑪有能力、有魄力、有膽識。不過,能力和魅力在米瑪身上是把雙刃劍,他沒用好。
近日,米瑪因受賄244.6萬餘元被日喀則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收繳其犯罪所得100萬元,對其兩處房產予以沒收。
第一次受賄就收了10萬元
1997年,米瑪出任日喀則市自來水公司經理。上任伊始,米瑪面對全廠百餘名職工、幾千萬元的固定資產,深感責任重大。他立下『奮斗三年,拼搏三年』的誓言和雄心大志,想乾出一番業績來。
但隨著工作業績的增加、個人威望和信譽的提高,米瑪逐漸形成了大權獨攬、飛揚跋扈的性格,在帶有虛假成分的個人成功感的基礎上,米瑪可謂目空一切。自來水公司儼然成了米瑪的個人王國:公司的人事任免只有他說了纔算數,財務大權也是他一人獨攬;自來水公司供水部經理的采購權限最高只有1000元,大宗設備、器材的采購權,被米瑪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裡。在沒有了監督的權力行使過程中,米瑪逐漸走上了犯罪道路。
2002年6月,米瑪趁公司采購機電設備之機,一次性收受供貨商黃某(另案處理)的賄賂款10萬元。嘗到了甜頭的米瑪與黃某達成了默契:『今後沒有好處,就不要談合同。』更有甚者,他們居然在購買的設備到貨後,纔簽訂合同。
4個月之後,米瑪以64萬元的高價從黃某處購買了兩套300型的水泵及成套設備,收受黃某送來的好處費12萬元。2003年底,米瑪故伎重演,用46.2萬元從黃某處購買了一套58型的水泵及成套設備,收受黃某的好處費10萬元。
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米瑪十分明白『多行不義必自斃』的道理,多次收受賄賂後,米瑪的心理變得十分脆弱,時常疑神疑鬼,擔心哪一天會身陷囹圄。在聽到組織上將讓他退休的傳言時,米瑪決意再一次任自己的欲望信馬由韁:一套出廠價僅2.4萬餘元的機電設備,米瑪竟在合同中標上了40萬元的高價,從中收取巨額差價的好處。
2004年7月,米瑪從黃某處以80萬元購買了兩套250型的水泵及成套設備。在此之前,米瑪都是在辦公室或家中收取黃某送來的好處費。這一次,他竟然在農行日喀則中心支行營業廳,在大庭廣眾之下收取黃某的賄賂款20萬元,和黃某一起送錢的人都驚訝米瑪的膽量。就連黃某對米瑪也不放心了,要求簽訂合同預付款到賬一半後,再實際履行合同。
不知是何原因,米瑪沒有退休,可是他在貪婪的罪惡道路上仍然沒有回頭。2005年7月,米瑪在購買三套二級泵機組及配套零件時,又收受黃某送的好處費8萬元。
為職工搞福利也是斂財的好機會
米瑪不失時機地抓住一切可以『廣開財路』的機會,由此瞄上了『職工福利』這塊肥肉。2003年10月,米瑪趁讓黃某為自來水公司購買金額為28萬餘元的職工福利品皮夾克、飲水機、羽絨服等機會,收受黃某送來的好處費6萬元。同時,米瑪讓黃某購買9.9萬元的辦公用品,收受黃某送來的好處費2萬元。
2004年4月,米瑪與黃某簽訂了為單位職工購買西服、微波爐、冰箱的合同,標的為29.2萬元,米瑪收受黃某賄賂6萬元;2006年1月,在為職工購買56.7萬元西服時,米瑪為了掩飾衣服單價過高的事實,加大了購買數量。之後,米瑪收受黃某賄賂12萬元。
他的受賄理念是大錢小錢都收
2003年7月,米瑪在任日喀則市自來水公司經理的同時,兼任了日喀則天地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富聚斂』在米瑪的面前又打開了一道大門。
走馬上任之後,米瑪為自己的關系施工隊爭取到了一個800餘萬元的建築施工合同,同時也得到了相應的好處。經查,米瑪在任日喀則天地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建築工程發包、房地產出售、廣告業務外包中,大肆聚斂財物歸己所有,合計158.6萬餘元。
巨額財富聚斂的背後,米瑪的個人生活極度奢華,他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一頓飯吃去數千元甚至上萬元是常事。米瑪在拉薩市購買了一處房產,價值220萬元。房款在5個月內分三次就付清了,他第二次付款時,一次就支付了現金160萬元。
在辦理米瑪受賄案中,米瑪對辦案人員說,搞工程的老板都很有錢,以前只是聽人家說說而已,現在自己乾上了這一行,纔覺得名副其實。從此,米瑪的心理不平衡了:為什麼自己注定要過清貧的日子?反正收錢的事過去也乾過,現在有這樣好的機會,為什麼不好好把握呢?用米瑪的話來說,習慣了小打小鬧式的收錢,如今要吃饕餮大餐了。
2003年和2004年年底,米瑪以同樣的事由,兩次共收受了同一個廣告商送來的8萬元。2004年春節後,米瑪在日喀則市歐珠新苑小區二期工程的發包中,為請托人提供便利,一次就收受工程承包商送的好處費40萬元。
2004年7月,一個搞餐飲業的投資商欲購買一塊土地,建設附屬設施。米瑪擅自將天地房地產公司3800平方米的空地賣出,條件是一畝地加收5萬元好處費。由此,米瑪中飽私囊30萬元。
後悔來得太遲了
據悉,米瑪受賄案是迄今為止西藏自治區檢察機關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受賄案件。辦案檢察官說,隨著年齡的增長,米瑪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也發生著改變,他漸漸感到自己在工作中付出得太多,而工資收入則太少,多年來職級沒有什麼變化,而他的一些同學,有的是廳級領導,還有的已是自治區的領導。經過這樣一番比較,米瑪的心理失衡了。
輕松得到第一筆賄金後,米瑪的貪欲在不斷地膨脹。受賄,使得米瑪在心理上產生了一種難以名狀的滿足。向米瑪行賄的老板都說:『米瑪對錢財的貪戀,可以用癡迷二字來形容。』
接到判決書時,米瑪眼中淚光閃動,久久地沈默著,一言不發。米瑪後悔了,但這後悔來得太遲了。米瑪步履蹣跚地走上了自己鋪就的罪惡的人生之路,為『59歲現象』作了翔實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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