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戒毒條例正在緊鑼密鼓抓緊起草
禁毒法的頒佈實施是我國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標誌着我國禁毒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
張新楓說,近20多年來,針對不斷蔓延的毒品問題,中國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頒佈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目前,中國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爲主、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相配套的禁毒法律體系。
早在1979年制定的刑法,就已經專門規定了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其刑罰。
1990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禁毒的決定》,對毒品犯罪的種類及其刑罰,對吸毒者的處罰和強制戒毒等,作了全面規定,並明確規定了中國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轄權。
1997修訂的新刑法,在吸收、保留《關於禁毒的決定》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對毒品犯罪的法律規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補充,使中國的禁毒刑事立法進一步得到加強。
此外,針對嚴格管理、禁止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也多達30餘項。如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等,分別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生產、供應、運輸、使用、進出口的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而1995年國務院發佈《強制戒毒辦法》和衛生部發布《戒毒藥品管理辦法》,使戒毒工作有法可依。
此外,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甘肅、陝西、黑龍江、寧夏、江蘇等省、自治區的地方立法機構,也從實際出發,制定了地方性禁毒法規。
“爲了保證禁毒法的貫徹實施,從去年底開始,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啓動了《戒毒條例》的起草工作。在制定戒毒條例的過程中,力求解決戒毒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並充分吸收近年來各地在戒毒工作實踐中創造出來的新鮮經驗,將行之有效的好做法用法規的形式加以固定。目前,《戒毒條例(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張新楓說。
據張新楓介紹,爲做好禁毒法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銜接工作,國家禁毒辦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吸毒成癮認定辦法》、《戒毒治療規範》、《吸毒人員登記辦法》等配套法規。(石國勝)
我國禁毒史的4個里程碑▲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我國開展聲勢浩大的禁菸運動,禁絕了爲患百餘年的鴉片煙毒。
▲1990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關於禁毒的決定》,我國禁毒工作開始有法可依。
▲1998年5月至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別觀看全國禁毒展覽,極大推動了我國禁毒工作進程。
▲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禁毒法,爲在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