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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一山難容兩虎困境
傾注了如此多的心血,卻被廣州藥業輕輕松松地搭了順風車,加多寶卻只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忍』字為上,畢竟,王老吉的真正東家還是廣州藥業。對於加多寶而言,和廣州藥業搞好關系纔是重點,因為這關系到加多寶租借王老吉品牌的續約問題。
對當年簽訂租借合同的金額,以及上一次續約,雙方似乎都不願再提及。何舒華和賀慶均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而加多寶(廣東)股份公司市場部則對記者的采訪要求不予回復。
有報道披露,2001年,香港鴻道集團為了能夠與廣州醫藥集團續簽『王老吉』商標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給了廣州醫藥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2005年以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300萬元港幣。
一位廣藥集團的員工在博客中寫道:『當初李益民受賄簽了王老吉商標的出租合同,難道這樣的合同不該取消嗎?但如果王老吉品牌沒有給香港人經營,難道還會有現在王老吉涼茶每年幾十億元的銷售嗎?』
如果在法律上認定李益民簽署的合同無效,那麼商標租期至2012年1月1日起應收歸廣藥集團。屆時,擺在面前的問題就是:加多寶在商標租賃到期後,是不惜重金收購或是續租這個商標,還是放棄王老吉品牌,另樹新品牌?
據一名在加多寶公司工作過的職工透露,加多寶公司高層目前已開始考慮解決這個重要問題。值得一提的是,高層中有人通過某種方式掌握著廣藥集團的大筆股份,對於商標到期後的使用權歸屬問題,有著相當程度上的決策影響力,可望通過這個途徑,實現商標續租。
記者了解到,雖然何舒華肯定的回答加多寶租借王老吉品牌經營權到2020年纔到期,但國家商標局的公告顯示與李益民案件中的時間一致,廣州藥業將王老吉品牌租借給香港加多寶集團的續簽時間為2003開始至2013年為止。
北京百世福達時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浩告訴記者,可能雙方達成的合作意向是到2020年,但一個商標的許可有效期為10年,因此需要10年一續簽。但這不等於加多寶一定能使用到2020年,因為到2013年時,如果出現一方反悔,合同能不能受到法律保護還得具體看合同約定。
李益民受賄案的『後遺癥』將持續到2013年。至於廣州藥業是會繼續『借光』加多寶,對賺取巨大利潤的零頭甘之如飴,還是會『過河拆橋』,搶下加多寶巨資打下的這片江山?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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