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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的同事朱胥男發表了一篇言論《財富觀比財富更重要》,激起了我想聊聊財富觀問題的強烈欲望。事實上,這些天以來,財富觀問題在很多人的腦海裡縈繞不已,其原因除了股市的震蕩以外,還有一個很令人咋舌的原因,那就是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先生將自己的580億美元身家,一分不留地捐給了慈善事業,自己也淡出了由自己一手創辦起來的、那個富可敵國的微軟公司。
先來讓我們體會一下580億美元是個什麼概念。按目前的人民幣與美元匯率計算,大約可折合人民幣4000億元,與我們天津市2007年的經濟總量5018.28億元十分接近。而這些錢,既不給自己享受,更不留給自己的子女一分一厘,真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這就難怪有人驚呼:比爾·蓋茨從財富神壇走向了道德神壇。
當然,比爾·蓋茨是人不是神,既不是財神,也不是道德大神。他的這種財富觀念,並不是一朝一夕產生的,而是有著深刻的歷史、文化背景。『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這話是上個世紀的鋼鐵大王卡內基留下的一句名言,可以說比爾·蓋茨正是卡內基衣缽的承襲者。但僅僅從卡內基的一句名言去找背景,還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最好不要忘記巴爾紮克筆下的葛朗臺和果戈理筆下的潑留希金,那些守財奴和吝嗇鬼的警示作用,與卡內基式的榜樣作用,正反兩方面都是造就現代財富觀念的重要人文土壤。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比爾·蓋茨式的財富觀也不是一兩代人形成的,這需要有一個較長的歷史積淀過程。這裡有兩種積累,一種是經濟、財富的積累,另一種則是文化、文明的積累。前一種積累比較容易理解——窮人乍富一般是不太可能成為慈善家的;而後一種積累,則要復雜得多,也不僅僅是富人本身在起作用,那些像巴爾紮克、果戈理一樣的文學家,當然還有思想家、哲學家、科學家……一切稱之為文化人的人們,都在以各自的方式積淀著這種文明。如果說財富的積累是明的,那麼文化的積累則是暗的,暗積累的影響更長久、更深遠,產生的效果也更驚人。
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富裕的程度還很不夠,尤其是財富的分布還很不平衡,這同樣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徹底改變的。對於目前的中國富人群體,也不可能讓他們個個都向比爾·蓋茨看齊,一來財富積累不夠,二來文化積累不夠。那麼,中國富人該怎樣學習蓋茨呢?在下誠懇建議:
第一,走高科技路線,提高自己所從事的事業的科技含金量,向創新性去要錢,而不是靠粗放型規模去掙錢。
第二,走節能環保路線,不要急功近利,殺雞取卵,現在少掙一點不要緊,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第三,對自己的子女,不必做得像蓋茨夫婦那樣絕,可以留些遺產給他們,但一定不要多到使他們可以不工作就能生活的地步,那和給他們留下一瓶慢性自殺的毒藥沒什麼區別。
第四,對社會公益事業,不必做得像蓋茨夫婦那樣不遺餘力,但可以拿出自己個人財產的5%或10%,體驗一下幫助別人的感覺,你會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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