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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物業費都乾嘛用了?
市物業管理協會詳解物業費構成 提醒業主理性對待調價
近日,本報對河西區名都新園小區物業費調價一事進行了跟蹤報道,引起了讀者的強烈反響。社區居民紛紛致電本報,希望了解物業費的具體構成。為此,記者到市物業管理協會詳細詢問了物業費的構成及去向。
物業費具體構成
據了解,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2007年9月10日頒布實施的《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由人員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辦公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組成。
市物業管理協會負責人表示,物業管理不只是僱幾個人來清掃衛生,維持秩序、養護綠地、保證共用設施日常運行等都需要支出。由於許多設施設備都在地下或頂層,業主平時不太會注意到,造成物業的工作沒有得到大家的充分理解和認可。
調價已勢在必行
面對業主議論紛紛的物業費提價問題,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執行的物業費中准指導價格是2003年實施的,適用范圍是平均售價在每建築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住宅小區。該中准指導價格5年來沒有變動,可市場上已難覓每建築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房子。目前,本市大多數小區物業都是參照中准指導價格收費的,早已不能維持項目的正常運轉。物業企業為業主提供服務是市場行為,當然以盈利為目的,如今的調價已是勢在必行。
針對物業企業成本的上漲,該負責人以截至2007年年底的數據算了一筆賬:首先,從人力成本上看,自2003年起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逐年上漲,最低保險基數也同步上調。5年間,最低工資標准從480元增至740元,漲幅達到54.17%,保險基數也從680元增至1100元,漲幅為61.76%。其次,水電費方面,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物業企業用於住宅小區、服務於居民日常生活的用水要按照經營服務用水標准繳納,用電要按照商業用電標准繳納。本市經營服務用水現價為每立方米6.2元,比2003年上漲了63.2%。眼下,電價也有一定程度的上漲。這些剛性成本的調整增加了物業企業的經營成本,上調物業費是確保小區管理良性運轉的必然選擇。
業主應理性對待
市物業管理協會提醒業主:在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無論是選聘新企業還是續聘原有企業,業主都應積極理性地對待調價事宜。『物業費的確定是經過嚴格測算的,不是物業公司頭腦一熱隨便要價。最佳的做法是業主提出服務要求,物業公司據此測算物業費用,雙方再進行協商,滿意即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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