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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日)獲悉,為保障職工暑期生產安全,維護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本市(天津)對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作了較大幅度調整,每月由45元調整為67元。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實施企業職工的防暑降溫費待遇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提高了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准。按照統計部門發布的統計信息,2007年以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每月2225元標准計算,今年防暑降溫費為(月標准)67元,發放時間為6、7、8、9月。此外,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勞動保障部門人士特別提醒一線職工,高溫下工作中暑也算工傷,而且,防暑降溫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也應享受防暑降溫費。
今年防暑降溫費每月提高22元專家提醒:高溫停工不能扣工資 高溫下工作中暑也算工傷
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障廣大職工暑期生產安全,維護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本市今年對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作了較大幅度的調整,由45元調整為67元,每個月增加22元。此外根據國家的相關要求,本市用人單位還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高溫環境下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強調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防暑降溫費發放4個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本市的相關規定,從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實施企業職工的防暑降溫費待遇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市提高了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准。以2008年為例,按照統計部門發布的統計信息,2007年以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每月2225元標准計算,防暑降溫費(月標准)67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以前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准為每人每月45元。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四個月。這次也隨著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實施聯動,提高了勞動者相關福利待遇。
高溫期間應適當減輕勞動強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的有關通知要求,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在高溫天氣期間,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對患有不適合高溫、高濕作業疾病的員工,應暫時調離高溫、高濕作業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高濕天氣對其加強預防中暑保護措施。尤其要加大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力度,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准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氣溫超35℃中暑可進行工傷認定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氣溫超過35℃天氣條件下,職工一旦被職業病防治部門鑒定為物理性中暑,即可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通過認定後,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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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資單位:就不發!臺資員工:沒辦法
會發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