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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招辦答疑高考錄取焦點(三)
揭秘三大招生騙局
-最近幾年,每年高考錄取結束後不久,媒體都會披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長急於獲知錄取結果的迫切心情,特別是利用批次分數線下和學校提檔線下的學生急於求學的心理設局行騙。市高招辦提醒考生和家長謹防三大招生騙局。
高考招生騙局不少是有人專門組織所謂的招生中介機構,收取家長費用後謊稱到高校爭取特批指標,最後給一張偽造的錄取通知書.等家長發現已找不到收費人。
通過對這些案件進行分析,揭露他們的行騙伎倆,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長謹防上當受騙,是招生主管部門和高校招生部門的重要責任,也是所有招生工作人員的義務。
騙局一:中介代理人上門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及各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除此之外沒有國家承認的所謂任何其他高校招生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如果考生家長碰到有人以所謂高校招生中介或代理人的名義找上門來,要搞清具體情況,到學校網站上核對或直接打電話到學校招生辦公室進行核實。
騙局二:『計劃外招生』
一些不法分子謊稱可以找到高校的計劃外招生計劃,而且這些高校都是國家正規高校甚至是重點大學、軍事院校,只要交費就能到校就讀,甚至可穿制式服裝。學生到校上學後,有的甚至臨近畢業,纔發現自己並不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
騙局三:錄取通知書收費
實行網上錄取後,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已不在學校發給考生的錄取通知書上加蓋公章,錄取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從學校所在地直接掛號發給錄取的全國各地考生,需交納的所有費用都在學生入學報到時直接交給學校,或是通過銀行匯至學校指定的賬戶,接到錄取通知書時無須向任何人或單位交納任何費用。
在媒體披露的所有高考招生錄取詐騙案件中,最為惡劣、最為簡單也最容易識破的行徑就是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學校錄取通知書。但遺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長因此上當受騙,有的個案一次就騙取數十名家長數百萬元。事後騙子抓到,但損失已無法挽回,家長後悔不已。
對於所謂『招生中介機構』或『招生代理人』帶給的錄取通知書,首先要上該大學的網站查詢,核對真偽。如網上一時查不到,應到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當面諮詢或電話查詢,以防上當受騙。
此外,從2007年起,獨立學院和民辦普通高校在向考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須附市高招辦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信息確認表。
考生四大渠道
可查錄取信息
1.網上查詢,考生可以登錄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查詢;2.所報考院校網站;3.本市所屬縣(區)招生考試辦公室查詢;4.168聲訊臺查詢。
六大方式監督
確保高招錄取公平
1.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由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市教衛工委紀檢監察人員組成的紀檢監察組,對錄取各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2.程序監督。在錄取程序上,要求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的結果進行檢查監督,院校調檔-市高招辦投檔-高校閱檔-錄取檢查-審核復審-領導審批,一環監督一環。
3.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邀請新聞媒體進入錄取現場,進行報道和輿論監督。
4.接受人大、政協的監督。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錄取工作,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促進錄取工作更加科學、規范。
5.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設立諮詢信訪接待處,受理群眾建議和舉報。
6.結果及時公開。市高招辦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情況;考生可以通過招考資訊網、中學、區縣招辦等渠道及時查詢本人的錄取信息;各招生院校及時在學校的網站上公布錄取新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填報征詢志願
考生應注意五點
本市在每一批次的第二志願錄取結束之後,將錄取未滿額的院校和餘缺計劃數向社會進行公布,供尚未被錄取並達到分數要求的考生進行選報,征詢志願填報須注意以下五點:
1.達到分數要求且未被錄取的考生纔能填報;
2.考生要注意及時了解市高招辦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的餘缺信息,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填報,逾期則不能再填報;
3.參加征詢志願填報的考生按規定選報院校志願和院校服從調劑志願;
4.選報征詢志願時要考慮避免再次出現『紮堆』落選的問題;
5.考生要謹慎選擇,如考慮所報院校剩餘的專業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錄取是不能退錄或換錄的。
杜絕違規招生
學籍要電子注冊
教育部規定,從2006年開始實行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學籍電子注冊,即當年省市招辦錄取結束後,將各高校在本省市錄取的新生數據報教育部。教育部在網上公布各高校經省級招辦錄取的新生名單,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後上網核對本校錄取名單,網上有的學生即予注冊,取得學籍。
網上沒有的學生要麼是省級招辦上報錄取數據有誤,要麼是計劃外錄取。屬於前者,學校要及時與學生來源省級招辦復核更正;屬於後者,即學校違規招生,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待學生學習結束發不了畢業證書,學校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後果及責任。
因為,國家實行了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學生畢業時所取得畢(結)業證書要報教育部電子注冊並上網供社會查詢。而每一份畢(結)業證書電子注冊的依據是學生學籍電子注冊的數據檔案。
考生被錄取後
電子注冊三步走
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從2007級新生開始實施,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結果是學生畢業時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重要審核依據。新生電子注冊的基本程序為:
1.由各省市招辦按照國家有關招生規定和核准並公布的高等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對高等學校擬錄取的考生予以核准備案並辦理錄取手續,每年在規定時間前將各高等學校在本地的招生錄取數據信息報教育部。教育部對所報錄取數據信息匯總審核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分發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給高等學校。
2.新生報到後,高等學校按國家招生規定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包括在網上核對以下錄取信息內容:(1)考生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入學年月;(2)錄取院校、專業、層次(本科、專科高職、預科),錄取類型(統考、單招、保送等)。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應當在學生入學第一學期開學後3個月內完成,並將學籍電子注冊數據和統計數據以紙介質和電子版方式報所在地省市教育行政部門。
3.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結果並反饋高等學校;將屬地高等學校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注冊人數及未報到人數統計數據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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