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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有外地省市擬在《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中寫入『如遇到特需乘客上車,乘客在公交司乘人員反復提醒後仍拒不讓座的,公交管理部門可以對乘客進行罰款』的消息公布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最近又有這一條款將被修改的說法。本市的公交乘客和運營部門對這一問題也非常關注——在公交車上,到底該不該使用硬性規定的手段,強制人們必須把座位讓給特需乘客呢?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絕大多數市民認為,照顧『特需』要靠道德倡導,而硬性要求不會取得好效果。
『不讓座罰款』執行難
市民杜小姐幾乎每天都要乘坐609路上下班,她表示,讓座要靠硬性規定來保證在目前來看很不現實:首先老弱病殘孕的范圍界定起來就有一定難度,可操作性就很差;而從另一方面說,公共汽車屬於公共資源,每個乘車人是平等的,硬性要求一部分人把資源讓給別人,有違公平原則;讓座說到底還是道德領域內的事,上昇到法律范疇可能反而會讓人有逆反心理。有乘客表示:老弱病殘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應該得到更多關愛,有一些傾斜性的照顧規定還是必要的,但不讓座就罰款的方式就顯得過於簡單化了。
『特需』通常有座位
現在本市的公交車上,特需乘客到底能不能得到比較好的照顧呢?市客管部門的一項調查顯示,隨著本市市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老年人、殘疾人、抱小孩等特需乘客乘公交車時,已經基本都能得到讓座、提示、攙扶等方面的照顧和幫助。
客管部門對此表示,長期以來,乘客對『讓座』就有不同看法,但隨著社會風氣和市民道德水平的不斷提高,現在照顧特需人人有責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本市不少公交車隊也把『特需沒座,司機有責』作為了線路運營管理規定,加大在車廂裡倡導照顧特需的力度;社會輿論也對給特需讓座的行為予以鼓勵,有越來越多的人自覺自願地讓座。在這種道德氛圍裡如果再把給特需讓座作為一種硬性規定,並對不讓座乘客采取一些處罰措施的話,是對市民道德素質的一種貶低。
助人也是一種快樂
這是記者昨天上午在871路公交車上聽到的一句話。一位要坐到終點站的天津工業大學的學生,一路上把自己的座位接連讓給兩位老者後,司機向他致謝,這位操著外地口音的男青年隨口說道: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啊!
也許很多在公交車上給特需讓座的男女老少,都曾經感覺到了這種快樂後而繼續履行著扶老攜幼、照顧特需的責任,自己不斷地享受著這種快樂的同時,也在把這種良好的道德風尚廣為傳播。讓座,本來就該成為一種大多數人樂於做高興做的事情,而不是一件被迫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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