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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11日向社會公布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今後五年審計工作發展的目標和措施。
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個五年規劃強調以科學發展觀為靈魂和指南,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明確審計的本質是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把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出要積極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審計監督制度。
這個五年規劃明確審計的主要任務是推進民主法治,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宏觀性、建設性、開放性和科學性。
強調在推進『人、法、技』建設的同時,加強審計理論建設和審計文化建設,夯實審計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
強調在注重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同時,全面推進績效審計。堅持多種審計類型的有效結合,積極探索對特大型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等的全過程跟蹤審計。
明確劃分了財政、金融、企業、經濟責任、資源環境、涉外等六種類型的審計,深化了每類審計的目標、內容和要求,強調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審計,認真履行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責。
提出整合審計資源,著力構建項目審計計劃、實施與審理既相分離又相制約的審計業務管理體系。
豐富和完善了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審計事項階段性審計情況公告、重大案件查處結果公告制度。
強調加強審計信息分析,提昇審計成果層次,開發提煉審計信息精品和高端產品。提高實戰能力,強化審計骨乾培養,打造高素質的審計領軍人纔和國際型審計人纔。加強審計法治化建設,修訂國家審計准則,探索建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防范審計風險。繼續推進金審工程建設,提高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強調查研究和經驗交流,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
這位負責人說,這個五年規劃是在《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基礎上制定的,保持了原規劃的基本精神,涵蓋了原規劃的主要內容。同時,根據形勢和實踐發展的需要,在原規劃基礎上進行了充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