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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7月15日)上午從(天津)工商部門獲悉,爲規範餐飲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從本月起本市正式推廣訂餐服務合同。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每逢好友相聚、歡慶佳節、籌辦婚宴,選擇到餐館、酒樓就餐的市民越來越多。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市內六區居民選擇在餐館舉辦婚宴的家庭已佔九成,預訂年夜飯的也接近兩成。統計數字還表明,在餐館消費時與餐飲經營者簽訂正式書面餐飲服務合同的消費者不足20%。因此,涉及餐飲服務的投訴、舉報時有發生。爲了營造健康有序的餐飲市場環境、減少服務糾紛,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工商部門從本月起全面推廣餐飲服務合同。據瞭解,餐飲服務合同文字條款共有6款11條,另以表格的形式對“主要訂餐事項”、“餐費支付形式”、“事項變更與合同解除”、“違約金標準”和“菜品製作要求、外賣時間、地點”等作了詳細約定。如:“主要訂餐事項”中對“用餐時間”、“用餐類型(婚宴、商務餐、年夜飯、其他)”、“用餐位置(桌號、包間名)”、“用餐方式(桌餐或自助餐以及桌數、備桌數、每桌人數)”、“菜品(須另簽訂附件):熱菜道、主食道、點心道、湯羹道、涼菜道”、“酒水(消費者自帶或餐館提供)”以及“收費服務及收費標準”等都有明確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