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年輕的女孩孟某和強某,在招待所裡騙老僱主喝下投放安眠藥的紅酒後,搶走其700元現金,並從銀行卡裡取走1萬元。案發後,孟某在甘肅省文縣老家被抓獲。強某逃到深圳後,在給家人打電話說起此事時,在家人的勸說下,於今年4月14日來天津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孟某和強某已經構成了搶劫罪,一審分別判處孟某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8000元;判處強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