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先預交小額保證金,再簽訂租賃合同,兩男子以此手段先後騙取一汽車俱樂部汽車3輛,總價值29萬元。日前,(天津)河西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對二人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本市武清區農民周某與張某經預謀,決定騙取汽車用於質押借款。去年3月6日,周某與張某來到河西區一汽車俱樂部,通過預交小額租車保證金的手段,由周某與該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從該公司騙得一輛『別克』汽車。得手後,周、張二人又先後於當月12日、26日,以同樣的手段,在該家汽車俱樂部騙得兩輛『別克』汽車。隨後,三輛車均被周、張二人用於質押借款。同年4月,周某使用假名外逃,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張某於今年1月28日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主動到案。案發後,張某家屬積極退繳贓款3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處罰金4000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