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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200字4000元,《現代金報》300字3000元,《舟山日報》600字1000元……不要以為這是媒體的稿費清單,事實上,這是浙江某高校為提高學生社會實踐的宣傳力度而特別設置的獎勵。據記者了解,這樣的『獎勵』在全省高校並非個案。
10多家高校學生找本報記者前段時間,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理學系的同學組成了實踐小分隊,深入桐廬調研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來的變化。該實踐小分隊的陳隊長聯系到了記者,希望本報能報道他們的活動。讓記者感到驚訝的是,這個小分隊還有專門的人員寫新聞通稿,把每天實踐的內容寫成新聞通稿後發到記者的郵箱。小分隊的隊員還時不時打來電話諮詢稿子是否見報了,記者對此頗為好奇,陳隊長解釋說:『暑期活動能夠被新聞媒體報道,這對我們參評十佳優秀團隊很有用。』
7月以來,記者辦公室已經接待了10多家高校的學生,都是要求報道其暑期實踐活動的內容。隨後,記者又了解到,不單本報有這種情況出現,浙江省內的其他報紙、電視臺等媒體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只要活動見報就有獎勵其實,學生們的暑期實踐活動題材大多數都不適合報道。為什麼學生會對媒體的報道如此熱衷呢?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原來,今年浙江大多數高校都設了一個專項獎,用來獎勵暑期實踐做得比較成功的團隊,獎金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而媒體是否參與報道,是評審的主要標准之一。
更有甚者,浙江某學院專門制定了一份2008年《暑期社會實踐宣傳信息工作獎勵細則》。在細則上記者看到,國家級媒體發200字以上獎勵4000元,省級媒體300字以上獎勵3000元,地市級媒體600字以上獎勵1000元。同時,每張新聞照片折合300字數計算,有圖片說明的可累計疊加。
為了讓學生們順利地找到媒體,學校還專門向學生發了新聞媒體的參考名單,內有40家媒體的信息,包括媒體級別、地址、電話等。記者看到,本報也在其中,被列在了省級媒體一欄。
金錢獎勵制度不該提倡學校積極鼓勵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用現金獎勵模式是否恰當?一位業內人士直言,社會實踐和新聞報道掛鉤,不排除學校為揚名的可能性。
浙江大學社會學教授馮剛認為,打著現金獎勵的旗號,這種性質已經出現偏差,學校這種考核方式值得商榷。而且,這樣的激勵制度很容易導致原本純粹的社會實踐活動變得不踏實,反而把實踐的意義糟蹋掉了。
馮剛認為:『不應該提倡這種金錢獎勵制度。』他建議,學校可以將社會實踐活動計算成學分,列入畢業學分總數考核,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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