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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撿到一本領導乾部通訊錄,王某因此動起了歪腦筋:他以揭發『不正當關系』為名,挨個給通訊錄上的領導乾部寫信勒索錢財。可身正不怕影歪,沒一個領導上當。
昨天,記者從寧波市江東法院了解到,王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今年30歲的王某是永嘉的一個生意人,不過他生意做得並不好,幾年下來不僅沒掙到錢,還欠了不少債。
2002年,他到紹興出差,在當地客運中心意外撿到一本通訊錄,上面是寧波市某區領導乾部的詳細聯系方式。『我在電視上看到過,冒充和領導有不正當關系的女子進行敲詐。』一個迅速弄錢的歪點子在王某腦子裡成型了。
王某很謹慎,在實施他的『生財』計劃前,他足足謀劃了1年。他先是跑到江蘇溧陽,用自己之前在江蘇宜興撿到的一張身份證辦了一張銀行卡。然後開始寫敲詐信,信中假裝是與領導有過不正當關系的女子,向其借5000元錢,並威脅說如果不把錢打到指定的銀行卡裡,就將『丑事』向紀檢部門以及領導的同事及家屬公開。信是電腦打印出來的,然後一模一樣復印了20多封,後面署名為『小妹』。
2003年底,他在紹興把『網』撒了出去。
1個月過去了,始終沒有『魚兒』上鉤。是不是領導沒有收到呢?王某不甘心,改用短信發式敲詐。他又跑到杭州,在火車站附近買了一個手機號碼,逐一給領導發去短信,短信內容和信件的無異,只在後面加了句『我有你家地址,不給錢就找你老婆』。同時,他還給部分領導的同事發去了揭發短信,借此給領導施壓。結果,依然沒有任何回音,銀行卡裡也沒有一點進賬。
2003年12月16日,寧波某單位的『二把手』收到一條奇怪的短信,發信人『小妹』說該單位『一把手』有些把柄落在她那裡。該領導人感到蹊蹺,就把短信拿給『一把手』看。『一把手』馬上想到幾天前收到過一封勒索信,趕緊從廢紙簍裡找出已經撕掉的勒索信,隨後向警方報警。
之後,王某四處躲藏。去年6月,他不堪心理壓力,向警方自首。警方根據他交代的情況進行盤查,共有6位領導表示曾遭敲詐。其餘的領導對敲詐信不予理會,也就沒有報案。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王某的敲詐信雖然是打印的,但在領導姓名和敲詐金額處卻留出空白,自行填寫。進行筆跡鑒定後,發現確為王某的。
由於敲詐未遂,法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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