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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9日上午9時許,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三樓,能容納上百人的大法庭座無虛席。此刻,由渝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渝中區環衛二所原所長范方華因涉嫌受賄正在受審。(8月21日《檢察日報》)
說起這個貪官,令人涕笑皆非。因為貪官范方華竟然遭行賄人『算計』,不僅退回了全部受賄款,而且,還倒貼40萬元的『封口費』。上演了一場『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受賄丑劇,被網友戲稱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
原來,范方華在與承包商王衛龍的『合作』過程中,約定回扣為工程的20%。經過幾次『合作』,范收受王30萬元賄賂。就在這時,范欲疏遠王,中止同王的『合作』。王不肯善罷甘休。一天,王找到范,稱在范收受其好處費的過程中,已全部錄音。如果范不和他『合作』,就讓范坐牢。並扔下一盤刻有二人交易錄音的光碟揚長而去。王的要挾,對范方華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范擔心選擇繼續和王『合作』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如果停止『合作』,王一旦把證據交給檢察機關,自己的美好前程將會毀於一旦。為防事發,范把收受的近30萬賄款全部退還給王。沒想到,事情並沒有這樣簡單。2006年12月,王再次找到范,仍威脅要把范受賄的事說出去。無奈之下,范與王達成秘密協議:王對范受賄一事保密,作為『封口費』,范方華另支付給王40萬元。就這樣,范成了『史上最倒霉的貪官』。
貪官范方華原本想撈一把,沒想到自己竟然被行賄人『算計』,最終不僅沒有撈到好處,而且,還倒貼40萬元『封口費』。最令范痛苦的是,結果仍然逃不脫受審坐牢丟官職丟工作的結局。難怪他一直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不過,這一切都已經太遲了。這種『受害者』的『叫屈』,不僅得不到人們的同情,也免不了法律的制栽,反而被人恥笑,並被網友戲稱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掩卷長思,筆者認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范方華再一次警告官員,為官,當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任何抱著僥幸心理,企圖與奸商合謀大撈一把的人,最終無不是被奸商套牢而東窗事發,到頭來無不落得『官』『財』兩空的可悲下場。
當然,在本案中,行賄人——王某等奸商也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這警示商人,企圖以不正手段同貪官搞權錢交易而暴發的人,最終也不會有好果子吃,不僅非法所得要悉數沒收,而且,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網友: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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