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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衛龍在收到40萬元『封口費』後,向范方華出具的收條及《承諾》
法庭上,他委屈地說,自己也是一個『受害者』。他受賄金額最大的一筆就是承包商王衛龍行賄的近30萬元,這筆錢不僅已經全部退還給了王衛龍,他還倒貼了40萬元用來『堵住王的嘴』。
『史上最倒霉的貪官』
2008年7月9日上午9時許,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三樓,能容納上百人的大法庭座無虛席。此刻,由渝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渝中區環衛二所原所長范方華因涉嫌受賄正在受審。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范方華流下了悔恨的眼淚:『我和他並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而已……其實我也是一個受害者……』
范方華所指的『朋友』是誰?他為何稱自己是受害者?這起看似簡單的受賄案又為何在網上被炒得沸沸揚揚?范方華又為何甚至被網友戲謔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
渝中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講述了『倒霉貪官』范方華的墮落軌跡……
如此『好朋友』
1971年出生的范方華,而立之年後的成長之路可謂春風得意,一帆風順。
2005年,渝中區環衛局為實現政企分制?熏以『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相繼成立了重慶市永潔公司和重慶市霸聯建築工程公司,分別負責轄區內環衛用品的采購和環境衛生工程的招標。
在永潔和霸聯兩公司成立之初,其時正在某街道辦事處任職的范方華,被一紙調令調往兩公司,擔任常務副總經理一職。年僅33歲的范方華在公司裡手握重權,主要分管業務聯系、業務價格確定以及工程進度和付款方式等重要工作。
隨著各項工作的開展,范方華的交際也越來越廣。在不經意間,他身邊的『朋友』逐漸多了起來,而工程承包商王衛龍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4月,工程承包商王衛龍經人介紹,認識了范方華。初次接觸後,范並沒有對王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精明市儈的王衛龍又怎會放棄眼前這條『大魚』呢?王衛龍經多方打聽了解到范方華的興趣愛好後,便時常邀約范一起外出吃飯、打牌。隨著交往的增多,兩人的關系也正如王衛龍所企盼的那樣,開始逐漸昇溫,直至『爛熟』起來,成了稱兄道弟的『朋友』。
然而,渝中區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卻揭示了范、王二人的『朋友』關系並不僅僅是單純的吃吃喝喝這麼簡單。
2005年6月,王衛龍來到范方華辦公室,希望范拿些公司的工程承包給他做,並允諾每個工程按工程款的20%給范方華等人做回扣。
面對『朋友』這一小小的請求,范方華自然點頭應諾。於是,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間,從渝中區東水門垃圾站治理工程開始,霸聯公司發包給王衛龍共15個項目進行施工作業,並且按照范、王二人事先約定的,范方華等人按照工程款的20%吃回扣,大肆收受王衛龍的賄賂。在這15個項目中,范方華多則收取兩萬多元,少則收取兩三千元不等,共計收受了王衛龍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幣28.5萬餘元。范方華將其中的部分贓款用於房屋裝修及其他消費。
陰狠設『陷阱』
范方華沒有想到,他和王衛龍兩人的『朋友』情誼維持的時間似乎太短了;他更沒有想到的是,他竟會被這個昔日的『好兄弟』『套牢』了。他好像一只貪婪的獵物,只顧著眼前的美食,卻全然沒有注意自己正一步步走進了王衛龍精心布置的『陷阱』。
2006年10月,重慶市環衛局成立了固廢集團,全市的環境衛生工程對外進行統一招、投標,重慶市永潔公司和重慶市霸聯建築工程公司的職能逐步被取代。同時,范方華也順利昇遷為渝中區環衛二所所長。
由於范方華對王衛龍成天找自己要工程有些心煩了,他就借此機會中斷了與王衛龍在業務上的『合作』。不過,范方華這次失算了。他和王衛龍二人的糾葛並沒有因為他單方面的終止而結束。
眼見范開始有意無意地疏遠自己,王衛龍自然不會善罷甘休。2006年11月初的一天,王衛龍找到范方華,稱在范收受其好處費的過程中,他全部進行了暗中錄音,對范的受賄行為,他手上掌握了全部的證據,並威脅要把這些證據交給紀檢監察部門。臨走時,王衛龍扔下一盤刻有二人交易錄音的光碟說:『要麼你繼續拿工程給我做,我們還是兄弟,我也會繼續按照之前的約定給你回扣;如果你不認我這個朋友,那也別怪我無情了,你就等著進牢子吧!』說完便揚長而去。
王衛龍的要挾,對范方華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他想:『如果選擇繼續和王「合作」,那自己將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如果選擇停止「合作」,那王一旦把證據交給檢察機關,自己的美好前程將會毀於一旦。』
一向睡眠很好的范方華,卻在當晚愁得失了眠。
經過一夜的輾轉反側,第二天上午,范方華即主動給王衛龍打去電話,決定把收受的近30萬賄款全部退還給王。不久,他便把錢悉數退還給了王衛龍。
可就在范方華長出一口惡氣之時,王衛龍卻依然像夢魘一般,在他的生活裡揮之不去。
2006年12月,王衛龍再次找到范方華,仍威脅要把范受賄的事說出去。眼見王衛龍不依不饒,無奈之下,范方華只得與王達成秘密協議:王對范受賄一事保密,作為『封口費』,范方華另支付給王40萬元。
2007年2月14日,王衛龍在收到40萬元『封口費』後,向范方華出具了收條及《承諾》:
『我王衛龍於2005年到重慶,因做公廁修建認識了范方華。因個人經濟原因,自己一直准備有錄音筆等設備,伺機尋找機會,派上用場。在公廁修建中,我主動提出給予范方華一定好處費,並在2006年數次誘使范方華說出好處比例,並暗地拿出了預備好(的)錄音(筆錄音)。事後,我拿出錄音資料要求范方華退還行賄工程款。雖然范方華於11月27日和12月28日全額退還了我,但我認為范方華收了我的錢是一種受賄行為,所以又以錄音資料相脅,要求其另拿40萬封口費。幾番要求下,范方華為息事消災,被迫同意籌借(齊)此款項(後支付)。現今收到范方華給我的40萬元現金整,我也同意永不提此事,並銷毀所有錄音,否則范方華可以向有關部門報案本人敲詐范方華一事。本人(將)退還收到的40萬元並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就這樣,范方華不僅把自己收受的賄賂款全額退還給王衛龍,還倒貼上收受的其他賄賂款和部分家當。為此,范方華??被網友戲稱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就這樣『賠了夫人又折兵』。
只是酒肉朋友
紙,終究包不住火。2007年底,一封匿名舉報信寄到渝中區有關部門。舉報信的矛頭直指渝中區環衛二所所長范方華。
在未找到相關證據前,有關部門決定先行找范方華談話,了解相關情況。令人頗感意外的是,與范的談話並沒費多大周折,他便將其受賄的事實全盤托出。
至此,范方華利用其擔任永潔公司、霸聯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之便,收受施工單位賄賂的犯罪事實已浮出水面:自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間,范方華在發包渝中區東水門垃圾治理工程等15個工程項目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王衛龍給的好處費28.5萬餘元;2007年8月,范在發包建設新村21號公廁和茶亭北路73號公廁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張某夫婦送的好處費2萬元;2005年,范在訂購環衛服的過程中,收受重慶某服飾設計公司負責人曾某送的好處費1萬元;2005年至2006年間,范在對外發包流動公廁及垃圾桶過程中,收受工程承建方程某送的好處費13萬餘元。
徹骨的悔恨
從出事開始,到檢察機關查明案情真相,再到法庭庭審的結束,范方華在不同的場合,多次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在法庭庭審現場,范方華委屈地說道,自己也是一個『受害者』。他認為,自己受賄金額最大的一筆就是承包商王衛龍行賄的近30萬元,這筆錢不僅已經全部退還給了王衛龍,還讓他倒貼了40萬元用來『堵住王的嘴』。
范方華懊悔地說,在退還30萬元的受賄款時,因部分款項已經揮霍使用,他只得用收受的其他賄賂款和家裡多年的積蓄來補缺口。可他萬萬沒有想到,王衛龍居然獅子大開口,又向他索取『封口費』。為了籌錢,他曾找親戚、同學和同事四處借款,稱自己家有急用,終於在一個月後纔籌齊40萬元,並分3次通過現金和銀行卡的方式全部交給了王衛龍。
范方華談到,他把『封口費』交給王衛龍之後,內心始終還有一塊石頭,每天都生活在恐慌和抑郁當中,絲毫得不到一點輕松:『我真怕給了王衛龍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我現在幾乎是傾家蕩產了。如果王衛龍真的再向我伸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於是,在被找去談話時,他沒有半點猶豫,立即把受賄的事實全部說了出來,同時也徹底卸下了自己心底的這塊大石頭。
『我現在已經犯了錯誤,把自己交給司法機關處置,這是最正確的選擇,也是唯一的辦法。』交代完犯罪問題後,范方華感到如釋重負。
『我和王衛龍並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一切都是他在利用我而已。希望法庭看在我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的份兒上,能從輕處理。』在法庭的最後陳述時,范方華幡然醒悟,道出了王衛龍和他交『朋友』的真正意圖。
最終都是這下場
2008年7月9日上午,范方華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法院開庭審理。王衛龍也因涉嫌行賄罪和敲詐勒索罪,經檢察機關起訴後,法院已於7月16日開庭審理。8月4日,曾向范方華行賄13萬餘元的另一『朋友』程某也在法院受審。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公正判決。
據檢察官介紹,范方華一案公開審理時,重慶市園林局組織了50名乾部職工到法院旁聽。在聽了范方華的最後陳述後,有人議論道:『范方華不僅最終沒拿到近30萬元「好處費」,反而付出了40萬元「封口費」,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不過想想,只要是貪官,最終的下場都是一樣的??伸手必被捉。』
在范方華與王衛龍的交往中,王衛龍看重的,到底是他和范方華的『交情』,還是二人之間的『利益』呢?或許,對於時常有『朋友』主動來結交的官員們來說,范方華涉嫌受賄,成為『史上最倒霉的貪官』,無疑是給他們敲響的一記沈重的警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