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新版《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近日發布實施。修訂後的《考試大綱》成為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國家標准和命題依據。
根據有關規定,只有經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者,方可以土地登記代理人名義,按規定從事土地登記代理業務。2008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1月8日、9日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