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供熱部門近日提醒,想在今冬采暖季給自家暖氣報停的用戶,現在就要開始行動了,因為雖然每年冬季采暖是從11月15日開始,但打壓試水等工作都要提前進行,因此,當期采暖季報停工作均要在每年的9月30日之前完成。
按照規定,用戶向供熱單位申請停熱、復熱有三個條件:停止和恢復供熱的期限最短為一個采暖季;停止和恢復供熱的范圍應是單元整體,不允許部分停熱;用戶必須在9月30日前完成申請停熱、恢復供熱手續。另外,申請停熱處理不收費,拆除的散熱器由用戶自行保管。恢復供熱時,供熱單位將向一戶一環系統用戶,以每戶50元的標准收取施工材料費,對非一戶一環系統用戶每組散熱器收取30元。
供熱單位提醒,辦理停用熱時,居民應攜帶供熱合同書、供熱使用證、停用熱申請書到所屬營業站辦理停用熱手續,填寫《停用熱申請表》,同時結清所有前欠熱費。對於前欠熱費不結清者,以及未經過兩個采暖季周期的新房用戶,營業站將不予受理停熱手續。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