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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涉嫌機要費貪污案,特偵組擬先行偵結,追加起訴陳水扁,並並案給審理吳淑珍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如此可讓法院就吳淑珍涉案部分審理停滯的情形『解套』;屆時,陳水扁在面對院、檢雙方『司法夾擊』下,壓力勢必大增。
報道說,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原本訂於昨天二度傳喚陳水扁說明,但因傳喚時間提前外泄,特偵組開會後決定取消庭訊,並緊急通知陳水扁改期。
今年八月十二日,特偵組首度傳喚陳水扁調查『國務機要費』案時,陳水扁向特偵組表示,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他有些機密事證並沒有向檢察官陳瑞仁提出。據了解,特偵組當時即要陳水扁於再次出庭時,提出當時來不及拿出的『有力』事證,供特偵組辦案參考。
據指出,特偵組會要求陳水扁針對一些問題發票,逐一說明,給予他答辯的機會。特偵組也已經針對陳水扁當庭會提出所謂『機密事證』,作好必要因應措施。
特偵組調查『國務機要費』案遲未結案,是因當年扁珍共同以他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餘萬元,金錢去向不明,懷疑流向海外,因此另行針對洗錢案進行偵辦,沒想到案情愈滾愈大。
但因扁珍家族海外賬戶相當多,遍及新加坡、瑞士、還在開曼群島、澤西島、模裡西斯設立紙上公司,清查工作相當困難。且據外電報道根據新加坡刑事事務相互援助法令,司法協助需要幾個月時間。
特偵組基於海外洗錢調查、查帳工作耗費時日,而且『國務機要費』案在阿扁卸任迄今,偵辦時間已超過三個月,特偵組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不宜再拖延。因此特偵組日前開會研商後決定,為了不要延宕『國務機要費』案的調查、法院審理進度,擬先就『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陳水扁。
特偵組將以追加起訴的方式,將『共犯』陳水扁並案給審理吳淑珍部分的臺北地院合議庭,一並審理扁珍。
另外,特偵組將自本周一起,再度針對扁珍海外資產洗錢案繼續傳喚證人說明。因此檢察官周士榆昨天特地到特偵組辦公室加班,匯整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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