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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細化 格調地產打出放心牌
日前本報刊登了《格調地產唱響『無理由退房』》的消息後,不少讀者來電對『無理由退房』現象表示關注,並對活動的實施力度和保障提出質疑。記者就此采訪了格調地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企業表示,為使購房者在購房之後、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這段時間內能夠享有充分的退房自由,格調地產公司打出『放心牌』,將與購房者簽訂《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協議書》條款細化,讓購房者無後顧之懮。
據格調地產銷售部王部長介紹,格調系列項目在銷售時,不僅與購房者簽署《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還將與消費者簽訂《合同》附件《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協議書》細化了條款,突出三個特點,明確地保障了購房者權益。
一、明確可退房的期限,突出消費者退房自由性。《協議書》規定『無理由退房』期限為:自購房者簽署購房合同之日起,至商品房正式辦理入住前,如果購房者沒有違約行為,可在『無理由退房』期間內隨時以書面申請方式提出退房,並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更無須繳納任何違約費用。
二、對消費者購房首付無特殊要求。購房者付款方式與購買普通商品房相同,可選擇付全款、銀行按揭、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等方式。無論選擇何種方式,都可享受『無理由退房』原則。
三、服務跟進,保障有效退房。對於提出退房的購房者,開發商將積極配合其盡快完成退房流程。如購房者在提出退房時已辦理公積金、按揭或組合貸款,開發商在向購房者返還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房款之前,將先行協助購房者向經辦銀行辦理還貸。
據了解,格調地產公司堅持了8年的『無理由退房』,最初是在房地產市場上揚之前就已提出。但近年來由於樓市火爆,退房已被大多數購房者忽略。近期隨著市場購買理性的回歸以及消費者觀望程度的增強,格調地產在此時強調繼續履行『無理由退房』的承諾,一方面自找壓力,努力將產品做得更好,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另一方面也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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