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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陸希 通訊員吳梅 李晨光):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房地產權屬登記,保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繼全市國有土地范圍內住宅、市內六區非住宅房地統一登記後,本市將於9月1日起,對市內六區以外區縣國有土地范圍內的非住宅實行房地統一登記。至此,全市國有土地范圍內將全面實現房地統一登記,核發統一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據了解,在本市房地管理機構和職能整合後,市有關部門本著『穩步推進、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推進房地統一登記工作,分別於2006年1月1日和同年9月1日起,對全市國有土地范圍內住宅、市內六區國有土地范圍內的非住宅實行房地統一登記。兩年來的工作實踐證明,房地統一登記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基本原則的重要制度,在保護房地產權利人合法權益、保障房地產交易安全、降低登記成本、簡化辦事程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和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利於加強政府對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防止政府土地收益流失、實現與國際接軌。
在總結前兩年房地統一登記工作經驗基礎上,從今年9月1日起,對市內六區以外區縣國有土地范圍內的非住宅實行房地統一登記,全面實現全市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地統一登記。屆時,申請人可以到一個部門申請房屋和土地登記,填寫一個申請書,交納一次費用,領取統一的房地產權證。
同時,為方便當事人,提高登記效率,對各登記機構的分工進行了明確,具體為: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也就是開發建設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第一手登記,由各區縣國土分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後,房地產初始登記前的各類登記以及國防軍事、國家安全、公安等單位所有的房地產權屬登記,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交易中心負責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後的各類登記,包括已取得房證、地證的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抵押登記以及商品房預告登記等與群眾和企事業單位關系最密切的登記,統一由各區縣房管局負責辦理。
為保證新老證書的平穩過渡, 2008年9月1日前已經核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天津市房屋登記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等仍作為房、地權利的憑證,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