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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職能提高效能——從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看中央政府機構改革
國務院46個部門的『三定』(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規定,目前已經發布實施。這批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旨在落實中央的改革精神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提高政府整體工作效能,推動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
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草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隨後,國務院部門『三定』工作即行展開。
『目前,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規定的機構和職能調整已經平穩到位,改革的效果正在逐步顯現出來。』參與改革和部門『三定』工作的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
轉變職能:把不該管的事項交出去,把該管的事項定清楚
許多人注意到:國家質檢總局『三定』規定明確,質檢總局今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這次調整有望改變名牌評選由政府部門說了算的狀況。』對於政府部門退出名牌評選活動,社會各界給予了積極評價。有關人士表示,政府部門對名牌產品進行評選,相當於用政府的信譽為商家作擔保。由於評上名牌產品後,產品可以享受不少優惠政策,有的企業為能評上名牌甚至不惜采取各種手段,導致名牌評選的公平、公正遭到公眾置疑。
不僅僅是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公布的『三定』規定也取消了相關評比表彰的事項,明確規定『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的核心。』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這次『三定』中,無論是對新組建或調整變動的部門,還是機構未作調整的部門,我們都結合部門的功能特點,『把政府不該管的事項交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定清楚』。
基於此,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原則,進一步減少和下放具體管理事項,取消了一些微觀管理、行政審批和評比表彰等事項,將可以由地方承擔的事務交給地方政府,將一些技術性和具體事務交給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三定』規定明確,將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容、環衛等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政府。
國家發展改革委『三定』規定明確,要及時修訂調減投資核准目錄,大幅度提高國家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准,縮小投資審核范圍,下放投資審核權限;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國務院審批、核准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中央政府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量大、單項資金少的項目,改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確定投資目標、原則和標准等並加強監督檢查,具體項目由地方政府負責安排。
與此同時,按照把政府該管的事項切實管好的要求,『三定』規定有針對性地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四個方面,全面強化相關部門的經濟社會事務管理職能。
在公眾關注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的『三定』規定中,在減少微觀乾預的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相應加強了抓好宏觀調控和提昇管理效率方面的職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國內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抓宏觀、抓長遠,減少微觀事務,有利於國家發展改革委增強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宏觀經濟室主任張曉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