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民政部制定出臺《收養登記工作規范》,對於收養登記機關的設置、收養登記和解除登記的程序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為方便市民就近辦理收養登記事宜,昨日記者了解到,市內六區各民政局都已設有收養登記處,可以辦理本區縣的中國公民收養登記。港、澳、臺居民和華僑以及外國人的收養登記,仍然由市民政局辦理。據悉,辦理收養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不符合條件的不能隨意收養,否則將會使孩子無法解決戶籍問題,導致上學等一系列問題難以解決。
三種兒童可被收養
根據規定,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三種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該相差40周歲以上。公安部門在收養關系依法成立後,將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
收養人要同時具備四條件
根據規定,收養人要同時具備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沒有患在醫學上認為不應該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周歲四個條件。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需要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
夫妻收養要共同辦手續
此外,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要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托書應當經過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證明,或是經過公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