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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消費者在某些超市、菜市場購買食品時,賣方大都是將包裝物連同食品一起上秤,然後全部按照食品的價格出售,而包裝物的價值與所賣食品的價值相差甚遠,無形中讓消費者多支出了不少錢。對此,大多數消費者很少計較,甚至有些消費者已經習以為常,自認為很正常。但也有一些維權意識較強的消費者提出疑問。
100克牛肉搭10克包裝
下崗職工劉某有一個每天晚上吃飯時都喝點白酒的習慣,由於經濟不寬裕,平常都是由妻子買些花生或煮或炸當下酒菜。日前妻子發了『善心』,慰勞在娘家幫了一天忙的劉某,買了100克醬牛肉,沒想到回到家就引起了一場風波。
劉某問:『花了多少錢?』妻子答:『3塊6。』劉某將醬牛肉從包裝袋中取出,放到自家的秤上,讓妻子看:『瞅見了麼?纔90克。你總說你最會過日子,你仔細算算,你所花的3塊6之中,有百分之十是買的包裝袋錢,這塑料袋也是36元一公斤,你覺得合算麼?』妻子聽罷覺得有理,說要拿回去說說理。劉某勸道:『算啦,別再找氣生了。今後多動動腦,下次再買就多買點,你買1公斤,那包裝袋仍然是3毛6分錢。這叫買少了吃大虧,買多了吃小虧。懂嗎?』
十斤苹果有一斤是紙箱
今年春節前,消費者劉女士來到一水果批發市場,欲購買幾箱水果送給親朋好友。市場裡水果品種繁多,令人目不暇接。劉女士在轉看了一些攤點後,來到一出售富士苹果的攤位前詢問價格。攤主告知為2.8元500克,一箱5公斤,共28元。劉女士購買了3箱運回家,打開一箱將苹果上秤後發現,苹果的重量僅有4.5公斤,於是又將3箱苹果運回,找攤主說理。攤主回答:『一箱5公斤不會差,我們這裡都是按整箱算。』劉女士不服:『那箱子也算分量?那樣的話,紙箱子不是跟水果一個價了嗎?』
『全都是這樣,有嘛大驚小怪的。苹果給你退不了,你愛找哪兒找哪兒!』攤主回答。劉女士在市場中轉了幾圈,問了好幾處攤主,結果發現經營者確實都是如此。
一個螃蟹腿纏八個橡皮筋
消費者李小姐一家人在某酒樓就餐時,點了8個螃蟹,服務員說稱重為3.7公斤,但他們發現,上桌來的螃蟹,每個腿上都纏了七八個橡皮筋,合在一起,橡皮筋的總數達到了約一百二十個,堆了一大堆,重量少說也得半公斤。全家人不乾了,找來服務員問:你們這兒的橡皮筋也和螃蟹一樣賣240元一公斤?把你們負責人找來說說理,否則我們拒絕付款。酒樓的經理耐心地向客人作解釋,稱這屬於『行規』,用橡皮筋纏住螃蟹腿,是為了減少螃蟹的消耗確保質量。但李小姐一家卻不接受此說法,認為酒樓在出售時應該將橡皮筋去掉,就算保留,纏一個兩個就足夠了,纏這麼多,明顯是為了壓分量。雙方互不相讓,消費者便向消協投訴。在消協的調解下,酒樓最後同意只收取了螃蟹一半的款。
消協人士指出,將包裝物混同於商品出售,是某些經營者鑽了『淨重量』的空子,如果按照《消保法》來對照,此舉明顯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但現實的情況是,一些市場對此形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行規』,想徹底改變這個『行規』,實在不是一件容易事。從消費者一方來說,很多人對此『行規』也視為正常,形成的購物習慣根深蒂固,因而想從根本上杜絕,也絕非一件簡單的事情。若想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多方面一起行動,形成一種聲勢,讓所有的經營者和消費者都關注『淨重量』,並嚴格地以『淨重量』作為商品交換的唯一客觀標准,只有這樣,消費者的利益纔能從根本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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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意人早就把“誠信”二字拋到九霄雲外了,個個都是奸商。郭德綱一句話,先崩後問,沒一個是冤假錯案
嗯,賣皮筋
才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