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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學年開始了,電子數碼產品又到了銷售高峰,近日記者從南開區消費者協會了解到,近一時期以來,消費者反映一些商家在消費者購買電腦等數碼產品過程中,利用消費者對產品知識的缺乏,用『花言巧語』蒙蔽消費者,使消費者上當受騙的情況增多。據了解,目前在數碼產品中,由於更新速度很快,一款產品上市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被新品所替代,其價格也一落千丈。而一些商家在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時,為了將他們庫存積壓的商品消化掉,竭力推薦過時的產品,言稱效果如何好。由於購買者對數碼產品多數外行,便聽信了商家的誤導。當購買使用後,發現產品經常出現這樣那樣的毛病,找到商家後,對方就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使消費者花了大價錢,買了低配置的商品,花費了冤枉錢。前不久消費者孫先生在南開區鞍山西道頤高電腦城花6200元在商家的熱心推薦下購買了一款筆記本電腦。誰知上網查詢發現,電腦配置與廠家宣傳的有很大出入。孫先生找到商家,指出問題,要求退貨。商家言稱只退4000元。因為他為消費者開具了發票,要上稅。由於孫先生有事外出,最後經過協調只好讓商家扣除了500元的折舊費。
消費者協會人士指出,商家此舉違反了《消保法》第19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商家此舉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欺詐消費者。消費者在遇到此類情況時,可以向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申訴或投訴,他們會依法維護消費者利益的。
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在一些數碼商城,作為出租方的管理者在遇到消費者投訴時,多是一推六二五。叫消費者直接與銷售者交涉。消費者協會同志說,他們的行為也違反了《消保法》的法律規定,在出現問題時,消費者既可以直接與銷售者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出租方尋求幫助,出租方有義務幫助消費者解決問題。
消費者協會同志借本報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數碼產品時,最好有行家指點,去信譽好、售後服務佳的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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