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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礦泉水瓶子賣給收廢品的,一個纔給一分錢,不如扔了。』近日,某新建小區的社區論壇裡出現了這樣的抱怨。國慶節臨近,很多家庭都在大掃除,准備請朋友到家中作客,可忙活了半天收拾出來的廢品只能賣極低的價格。業主們一問纔知道,收廢品的人進小區要給物業『進場費』,很多新建小區的廢品收購因此出現『壟斷』,廢品收購價格非常低。但有關廢品收購者進小區的這筆『灰色收入』,許多物業卻避而不談。
業主:易拉罐纔一分錢
在水語花城小區論壇,一名業主在帖子中發泄氣憤:『小區裡只有一個人能進來收廢品,價錢上,他說多少是多少,你如果有點兒遲疑,他馬上就說「不收了」。如果不賣給他,我得自己把廢品弄到小區外邊去賣。因為他給物業錢了,小區只讓他一個人進來收廢品。』
說起賣廢品,住在大沽南路附近一新型小區的齊女士也很無奈。她說,每次給小區裡收廢品的人打電話,不打3次以上對方根本不來,來了之後,一個易拉罐就給一分錢,報紙、雜志、紙箱的回收價格也只是小區外面的一半。後來,她得知小區裡這個收廢品的人是交了『進場費』的,『現在我或者把廢品直接扔了;或者把廢品放到汽車後備廂裡,運到父母的住處再賣。』
據了解,目前,本市物業尚沒有提供幫業主回收廢品服務的先例。目前,多個封閉、半封閉新型小區的物業均向收廢品人員收取『進場費』,『標價』多在600元-1200元/月之間,個別小區高達2000元/月,只有少數老小區改造成的半封閉小區不收這筆費用。
物業:收費用來補虧損
為什麼指定一家收廢品的進小區呢?一些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也是管理的需要,與一家長期合作便於管理,即使與業主出現糾紛,也好解決。不過,對於這筆收入的去向,很多物業工作人員不願說明,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在行業普遍虧損的情況下,物業得到的一些營業外收入幾乎都用於補貼虧損,多數是抵充物業費了……『據我所知,很多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都默許這筆錢用於補貼物業虧損』。據了解,即使每年公示物業收支明細的小區,也沒有將這筆收入主動顯示在公示內容中。
一對在小區外租用物業房屋開小賣部、同時收購小區廢品的河南籍夫婦告訴記者,由於收廢品得給物業『進場費』,平時又是電話聯系上門服務,有些業主不太在意少賣些錢。『雖然得向物業交費,但這個小區裡有40多棟樓,生意還算不錯。』
律師說法
『進場費』屬全體業主
直接貼補物業不合法
律師表示,物業有指定一家廢品回收單位或個人進小區的權利,不過將收取的費用在未被允許的情況下直接補貼到物業費中就不合法了。這是因為此項收入不屬於物業的經營收入,應該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
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在業主沒有與物業簽訂相關協議或進行事先約定的情況下,物業必須與業主溝通纔能進行廢品回收管理,管理所得費用必須保證全部用於小區建設。業主如果對物業的做法有意見,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溝通,也可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交涉,要求對方公布收入,並將其納入小區公共支出或直接補貼進物業費等。若遭到物業拒絕,業主可通過法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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