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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市民任超奇因為自己『電腦上復制下載有一部淫穢視頻』,近日被當地警方扣押主機並罰款1900元。對此,任超奇表示將申請行政復議,他稱自己看淫穢視頻雖然不對,但只是他一個人觀看,沒有傳播也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類似夫妻在家中看黃片,是否違法值得商榷(9月23日《大河報》)。
我們實在應該感謝互聯網在推動公民普法教育中的獨特貢獻,任超奇所說的『夫妻看黃碟』可不是隨口一形容,作為公民維護私權的標志性事件,『夫妻看黃碟』顯然對任超奇的遭遇有著啟示光明前景的『判例』意義。2002年8月,陝西延安一對新婚夫妻正在家中看黃碟,警察破門而人抓走了丈夫。此案傳出後頓時轟動全國,一些法學家還專門就這一惡劣侵權事件組織了討論。最終,『夫妻看黃碟』案以當地官員道歉、責任人受處分、受害人獲補償結束。如此結果很自然地回答了『夫妻在家中看黃碟』是否違法的問題,公權必須學會尊重私權作為常識又一次得到了重申。
任超奇覺得自己下黃片是否違法值得商榷,是拿自己的行為與『夫妻看黃碟』的行為進行簡單對比後得出的判斷。實際上,即便遍查我國打擊淫穢色情物品的相關法規,其共性也都是將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定性為違法犯罪進行處罰,而對僅僅觀看的行為並沒有處罰的規定。很顯然,公民行為是否違法,關鍵要看它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公民在私密空間下載、觀看淫穢視頻,頂多說明某個人在道德方面未能做到『慎獨』,似乎看不出他到底怎樣危害了社會。因而,《治安處罰法》對於相關涉黃行為的打擊,也僅僅局限於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和傳播淫穢物品、淫穢信息,而不包括下載觀看在內。
據此,我們似乎有足夠的底氣作出判斷,網上下黃片與『夫妻看黃碟』一樣並不違法。但是,這兩個事件之間還是存在些微的差別。如果說,當年延安警方確實未能找到夫妻家中看黃碟違法的依據,那麼此次南陽警方卻認定自己罰款有據。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淫穢、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對個人可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據此,網上下黃片當屬復制、查閱淫穢信息,罰款1900元看上去真的不能說於法無據。也正是依據這一規章條款,2004年四川警方抓捕傳喚了兩名在家中瀏覽色情圖片的居民,今年2月吉林警方宣稱網上看艷照也違法。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公安部於1997年底發布的部門規章,它在第五條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法信息的內容。正因為上網者不可能去決定網絡內容,所以把查閱不良信息也算做違法很快引發了爭議。有律師還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此條款進行違憲審查。這些爭議和上書最終沒有下文,於是這一條款成為監管機關進行定性和處罰的依據。這種局面本應隨著《治安處罰法》於2006年3月的實施而告終,因為作為新法和上位法的《治安處罰法》並未將下載黃片認定為違法,按照法律的優先原則,部門規章應該據此作出修改,具體執法也應以《治安處罰法》為准。
遺憾的是,相關管理辦法並沒有作出修改,執法部門還在有選擇地據此認定公民違法,甚至作出處罰。淫穢信息在網絡上的傳播當然需要有力打擊,但並未違法的公民當然不能成為這一良好願望下的犧牲者。就南陽下黃片罰款事件而言,要緊的不是重申公權與私域的界限,而是再一次疾呼依法行政,盡管這已經相當老套。(周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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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男子購買了一部二手手機,不料手機裏面存有一段黃色錄像。
今年9月18日,該男子和朋友坐火車到懷化。一名乘警查票時擅自打開其手機發現了這段黃色錄像,遂以其傳播淫穢錄像爲由,罰款200元。(《重慶商報》10月10日報道)
夫妻在家看黃碟,被處罰了;市民電腦裏有兩段黃色視頻,被罰1900元……現在,買部二手手機裏頭有黃片,也被定性爲“傳播淫穢錄像”罰款了。在欽佩警方在掃黃方面所表現出的強烈的責任感的同時,我也產生了不小的恐慌,我真擔心,在這樣的“高壓態勢”下,我會不會哪天也落入“法網”呢?
電腦很危險。9月27日的《西安晚報》報道:記者前往南鄭交通局採訪時,發現該局辦公室主任在瀏覽色情網站。而南鄭縣委一位幹部隨後告訴記者說:“交通局電腦中病毒了,色情網站自己‘蹦’出來的。”現在的病毒太囂張了,防不勝防,假如哪天我一不小心像那位可憐的辦公室主任一樣中了招,電腦“噌噌”往外蹦黃網,那可咋整哩?人家辦公室主任還有縣委領導爲其力證清白,我一介草民,誰會爲我喊冤呢?萬一被警方查到,那可是渾身長嘴說不清啊。
手機也不安全。這些年來,垃圾短信氾濫成災,簡直是鋪天蓋地而來。賣飛機票的、賣房子的之類的垃圾短信,雖然煩人,倒也無妨。那些賣贓車、倒發票、販槍支的就有些嚇人了。尤爲可怕的是,我竟然還收到過賣處女的呢,這要是萬一被警方給發現,還不把我當嫖客給“繩之以法”呀?
假如我把電腦戒了,把手機扔了,是不是就安全了呢?恐怕也不見得呀。君不見乎,現在有的警察責任心太強了,總是“擅自”、“強行”進行檢查,像電腦病毒一樣防不勝防。假如將來他們發明了“讀心機”,對我進行大腦皮層掃描,發現我經常想念某女明星的祕密,豈不完蛋了乎!
即使我身上啥也不帶,即使我做到“太上忘情”,心裏啥雜念都沒有,也不一定就完全安全。萬一他們脫我的褲子“查黃”咋整?褲子裏藏有“萬黃之源”,褲子一脫必“圖窮匕現”、“脫穎而出”也——好傢伙,你竟敢“持械”上街,圖謀不軌、罪大惡極呀!天哪,這不逼我修煉“葵花寶典”嗎?!
假如一個光棍老處男都50多歲了那麼他下個色情片看看,或者召一次妓,那麼你在人性、道德上又怎麼說呢!是不是要抓去坐牢或者罰款呢?
意在罰款政府各部門都罰出效益來了
狗屁規章